关于2009年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的通知
时间:2009-06-01 来源:作者:
关于2009年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的通知
我校2006级本科生:
2009年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现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yh1122银河国际2010年毕业的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即我校能够正常毕业的2006级本科生),不包括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和博士生。 2、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①在所有大学课程中,有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及格、不合格者; ②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二、扶助内容:
每名受助者将获得就业扶助金人民币4000元,及相关就业培训和支持服务。
三、申请费用:
不收取任何申请费用,但申请人需自行承担打印邮寄费用。
四、申请受理期限:
网上申请受理时间:
邮寄材料申请时间:
五、申请流程: 1. 申请人登录网站(http://www.chinahuamin.org),点击网站首页左侧“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申请”(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dxsjy.chinahuamin.org),认真阅读并理解《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简介》和《华民慈善基金会2009年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申请受理公告》等5个相关文件,并注册;
2. 注册后登录,在线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提交网上申请;
3. 根据提示,打印网上申请材料,持相关证明和打印好的项目申请人登记表,于
4、整个申请过程,学校只负责对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和鉴定,不参与评分和排序,评分将由基金会按评分指标体系组织专家完成,并按得分高低排序,最终确定得分前50名申请者获得资助。
六、需邮寄材料的清单(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无需邮寄):
1、申请声明;
2、项目申请人登记表;
3、项目申请书。
说明:
1、在网上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可先保存,待填写完整并确认无误后再提交打印(用A4纸),但签名处须手写。
2、邮寄材料与网上材料必须完全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情况,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3、请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将清单所列材料一次性寄至基金会项目部,不接受项目申请人直接递交或请他人转交的材料。申请人的证书、证明不需邮寄到基金会。寄至基金会的项目申请材料一律不返还。
七、申请人须知:
1、扶助对象确定后,申请人可以凭姓名、身份证号码登陆华民慈善基金会网站查询自己是否获得资助。为尊重和保护申请人的隐私权,申请人只能查询到本人的申请受理结果。
2、华民慈善基金会向合作高校通报最后确定的受资助学生名单,与学校统筹安排相关就业培训和支持服务。
3、扶助对象确定后,华民慈善基金会将分两次每次2000元人民币发放给扶助对象。第一次发放时间为扶助对象确定后的一个月内,第二次发放时间为扶助对象提交项目执行中期报告评审完毕之后。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质量,扶助对象应按要求提交项目中期报告和总结报告,具体时间以华民慈善基金会公告为准(表格可从华民慈善基金会网站下载)。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扶助对象不具备项目申请资格和不符合项目其他要求的情况,基金会有权停止支付第二笔扶助款;并保留追回第一笔扶助款的权利。
6.、项目进度情况及相关信息将在基金会网站适时公布,敬请关注。
八、申请材料请寄至:北京市东城区西总布胡同13号 华民慈善基金会项目部
邮编:100005
请在信封背面注明所在学校、院系专业、姓名(切记)
咨询电话:010-65261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