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届毕业生填写就业方案的补充通知

关于2009届毕业生填写就业方案的补充通知

 

各位同学:

 

刚接到教育部的有关通知,现请各位同学认真审核校对、仔细填写就业方案草案。该就业草案表已下发到各班班长处,请同学们主动联系班长填写。由于此次填写的就业方案涉及到同学们的户口、档案去向问题,请同学们慎重、及时填写。

 

填写说明:

1.        为保证各项目的准确性,请认真核对就业方案中个人的专业、学号、姓名、性别、学历、培养方式、生源地等基本信息,如有问题,请在计划上注明;

 

2.        毕业去向

 

毕业去向包括派遣、出国、上研(含硕士、博士、博士后)、二分、灵活就业、自主创业、保留户档、不就业。必须凭就业协议书、出国申请表、研究生录取证明、博士后接收函、用人单位接收证明等书面材料填写,同时将这些能够证明自己去向的书面材料提交到yh1122银河国际就业办公室。

 

1)        毕业去向为派遣的(即签三方协议解决户口),以完成三方协议书签定为依据,正在签定过程中的可先按灵活就业处理;

2)        毕业去向为出国的,需要在“单位名称”栏中注明去向国外高校,并在后面注明户档“转留服”或“回省二分(即回生源地,需注明具体二分的省、市、县)”,未注明的一律以 2009 12 31 为派遣日期开具报道证派回生源省人事部门。

3)        毕业去向为上研的,请在“单位名称”栏注明录取学校;直博的,请在后面注明“直博”。考研成功的同学,请注明学校,并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        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在“单位名称”栏写明具体单位名称,同时要提交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的复印件或其他用人单位书面证明材料(须有单位公章);

5)        申请不就业的,须个人提交申请,院系审批盖章同意后交至就业中心,并同时提交户档二分回生源地申请。

 

3.  保留户档

 

根据北京市教委京教学【20092号文件的规定,保留户档适用于确实正在落实就业单位过程中的京外生源毕业生,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方可办理户档保留学校。

符合上述条件,申请保留户档的学生,需提交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接受该生,正在与该生办理三方协议签署过程中);

不符合保留户档条件的毕业生(如准备来年考研、出国等),必须将户档转回生源省市,在后面注明“回省二分(需注明具体二分的省、市、县)”。

 

4.  生源地确认

 

1)        生源地一般以该生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为该生生源(需要注意的是,本科毕业后曾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落集体户口后又考研到北大的,若研究生毕业后需要二分,则以高考前户口所在地为生源地进行二分;如果在曾落户过的城市找到工作并签订三方协议,可视为该地生源);

2)        北京生源毕业生请注明所在区县,如“北京市海淀区”,今年新政策是9月份北京生源待分生一律派回区县人事部门,所以务必明确具体区县;

3)        家庭地址入学后有变动的,请注明原因及有关情况,并提供现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及现家庭所在地人事局同意落户的证明,并及时向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申请修改学籍注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