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院2009年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法院2009年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依据北京市选用事业编人员的有关规定,北京市法院拟面向2009年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招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共涉及北京市8家法院的20个职位(详见附件《北京市法院2009年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及条件: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   2、考生所学专业为:计算机、财会、中文或新闻、摄影录像、档案管理五类;     3、北京生源;   4、符合所报考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请见附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于2009年5月11日08:00――5月15日17:00登录“北京法院录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信息系统(网址:http://211.100.17.7)”,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照片。每个考生只限报考一个法院(职位)。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于2009年5月19日-5月20(08:00至17:00)到所报考法院进行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学生证;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四、考试安排   北京法院面向应届毕业生招录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考试包括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北京法院将通过“北京法院录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信息系统(网址:http://211.100.17.7)”另行通知笔试、心理测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也将在该系统对考生发布,请考生予以关注。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考试事项   1、考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生须使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答题;心理测试采用填涂机读卡方式进行,考生须使用2B铅笔填涂,心理测试将作为是否录用的参考因素,不计入考试成绩。   2、笔试试卷种类:根据职位类别并结合考生所学专业分为:财会类试卷、计算机类试卷、档案管理、中文或新闻、摄影摄像及申论类试卷。   3、笔试内容:本专业相关基础知识和实务。   4、考试题型:除申论类试卷外,其余试卷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写作题。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类别的考试,考试时凭准考证、学生证及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特别声明   1、北京市各招考法院均不指定本次考试的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北京市法院选用事业编人员工作的各个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不需向任何组织或个人交纳任何费用。凡是发现法院在录用考试工作中有违反程序或有关规定的,可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为:01085268719、01085268724(传真)   

附件:《北京市法院2009年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upload/2009_05/0905151128692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