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湖南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下达2009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的通知》(组通字〔200915号)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等《湖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湘组发〔20095号)精神和要求,现将我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2009年全省选聘1445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各市州选聘计划数额如下:

 

计划数额

 

计划数额

长沙市

150

张家界市

55

衡阳市

150

益阳市

100

株洲市

100

郴州市

100

湘潭市

60

永州市

130

邵阳市

100

怀化市

100

岳阳市

100

娄底市

80

常德市

100

湘西自治州

120

 

1445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应届和2007年、2008年毕业的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选聘。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

3、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7951日后出生)。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可报名应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高校毕业生通过湖南领导人才网(www.hnleader.gov.cn)的在线报名系统,按志愿分市州定向报名,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和所报考市州委组织部在网上进行,往届和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在面试时还须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湖南领导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笔试科目设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个科目。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市州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工作由各市州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面试时,往届和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携带大学毕业证书(暂未领取大学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以及经就读高校和毕业后有关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该表在湖南领导人才网报名系统中生成、下载)进行资格复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名单。

5、体检。由所报考市州的党委组织部组织到指定医院按公务员录用要求进行体检。

6、考察。在体检期间同时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大学生的德才表现,包括政治表现、学习态度、学习能力、组织能力、纪律观念、身体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在湖南领导人才网下载《湖南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察鉴定表》。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进行考察;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由选聘市州组织实地考察,也可以函调方式进行考察;往届毕业生可由选聘市州组织实地考察,也可由毕业生本人向原就读高校党委组织部和现工作单位党组织同时申请考察,没有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以向原就读高校党委组织部和居住地党组织或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时申请考察。负责考察的党组织要认真填写考察鉴定表,并在考察鉴定表末尾签具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备选聘单位进行核查。

7、预录。各市州委组织部综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提出预录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综合、审核。如需要跨地区调剂,根据毕业生志愿进行调剂。

8、公示。省委组织部将审核合格的对象在《湖南日报》、红网、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红星网、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统一进行公示。

9、决定聘用。公示后,由省委组织部决定聘用。

10、培训上岗。决定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由市州委组织部组织培训,培训后到岗上任。

四、任职和待遇

1、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的,如本村没有团组织书记、副书记,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2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由县市区财政统一按月发放。到国家确定的我省14个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桑植县、江华县、城步县、麻阳县、新晃县、通道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农村任职的,按本地执行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增加生活补贴。

3在村任职期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社会保险,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办理。

4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5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2年以上,曾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和已在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纳入选聘计划后,在村任职1年以上,考核合格,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选调生考录中确定一定数额面向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考。

6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满2年,曾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和已在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纳入选聘计划后,在村任职1年以上,考核合格,报考省内县级以上(含县级)党政机关公务员的,享受放宽报名条件、笔试折算后总分加5分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乡镇公务员的,享受放宽报名条件、笔试折算后总分加7分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报考原籍县和任职村所在县乡镇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人事部门每年拿出一定名额面向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进行定向招录。县乡机关公务员应重点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

7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满2年,曾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和已在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纳入选聘计划后,在村任职1年以上,考核合格,参加省直、市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享受笔试折算后总分加5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享受笔试折算后总分加8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编制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考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8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2年以上,曾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和已在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纳入选聘计划后,在村任职1年以上,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对会做群众工作、善于协调处理各种矛盾、政治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任期届满的高校毕业生,可列入乡镇科级后备干部,按程序选为乡镇领导干部。

10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五、报名及考试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513日至517日。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湖南领导人才网的在线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打印准考证。考生必须真实、准确填写相关资料,对自己填报的资料负责,经审核资料与本人情况不符的,取消选聘资格。

考生资格初审分别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和各高校同时进行,初审结果查询时间为515日至519日,初审通过的考生于527日至528日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3、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为530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考试成绩及录用结果均可通过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

选聘政策咨询电话:0731—221975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2218504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2009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