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核、填写2008年毕业研究生生源报表的通知

 

关于审核、填写2009届毕业研究生生源报表的通知

各位法学博士、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毕业班的同学:

    现已将2009年毕业研究生(包括春、夏两季)的生源报表发到各班级,请各位同学主动联系本班班长,认真审核各项栏目中的内容,核准后在备注栏签字确认。(名单上没有的毕业生,以及往届延期至09年毕业的毕业生,请与院就业办联系,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认真核准各栏目,确保姓名与户口、身份证相一致,如果发现不一致,请及时更正。

二、“生源地区”一栏填写说明:

1、本科毕业后,直接读研究生的学生,生源按本科之前的户口所在地区填报。

例如:读本科之前的生源地是江苏省,毕业后直接读研究生,生源地填:江苏省;

2、本科毕业后,直接派遣就业,工作后又考入yh1122银河国际读研的学生,其生源地按考入研究生前的户口所在地区填报。

例如:某学生读本科时的生源是江苏省,毕业后就业派遣的单位地区是北京市(即户口迁入北京市),工作后考入北大读研,该生的生源地应填写北京市。

3、本科毕业后,在户口档案保留于本科院校期间考入北大读研,其生源地仍然按本科之前的生源所在地填报。

例如:某学生读本科之前的生源地是江苏省,在上海某高校读本科毕业后,户档保留在上海该高校,后考入北大读研,生源地仍填写江苏省,即,户档保留不改变生源地。

4、家庭地址(指户口本上的地址)入学后有变动的,请在备注栏注明原因及有关情况,并提供现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及家庭所在当地人事局同意落户的证明。

5、生源地是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大连市的学生,请按以上城市填写。其他学生生源地只填写省一级。

6、培养方式是定向或委培的毕业生,生源地区不用填写。但已经与原定向、委培单位解除关系的,请主动与院就业办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三、“户口”、“档案”栏填写说明:

1、填写现在户口、档案所在地。一般统招统分的同学入学时户口、档案随之转到学校,户口、档案一栏就应该填写“北大”。

2、有些同学户口、档案在入学时没有随之来学校,请在此栏填写具体户口、档案所在省、市名称。(北京生源填写具体区县)

四、“备注”一栏填写说明:

1、认真审核各栏目内容后,在此栏签字确认。

请各班长及时通知、组织同学认真、准确填写、核对,并于 10 21 (周二)之前交到法学楼5118室(就业指导办公室)。

往届延期至今年毕业的本科生,请于 10 21 (周二)之前,自行到法学楼5118室填写、核对个人信息。

                                   yh1122银河国际就业指导办公室

                                     2008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