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宁乡县人才引进宣讲会通知

湖北宁乡县人才引进宣讲会通知

 

时间: 5 30 (周五)上午1000

地点:北阁信息发布厅

 

宁乡县2008年人才引进公告

 

宁乡县地处湘中北,是省会长沙的卫星城,交通区位优越,发展平台优良,产业经济发达,总面积2906平方公里,辖33个乡镇,总人口130余万,各方人流、物流、资金流汇聚。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努力营造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已成为有志之士创业兴业的一片热土。根据宁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起,认真组织实施“5127”人才引进工程,即:用五年时间,引进100名博士或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专家,200名硕士,700名全日制本科生(其中选调生100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公务员100名,全日制本科生500名)。2008年计划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200名,热情文明的宁乡期待饱学有志之士的加盟。

一、 引进对象

重点引进城市建设、规划、环保、工业、地矿、经贸、旅游、农林、畜牧、水利、法律、哲学、英语及教育、卫生等方面的专业型人才,其中博士或具有正高职称以上的专家10名左右、重点专业硕士25名左右、高校选调生10名左右、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公务员15名左右、重点行业和重点学科的全日制本科生140名左右(其中教育、卫生共80名,另行公布)。

二、引进条件

1、博士生或专家:全国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博士生或具有正高职称以上的专家,年龄在45岁以下( 1963 1 1 以后出生);

2、硕士生:全国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硕士生,年龄在30岁以下( 1978 1 1 以后出生);

3、选调公务员: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在职人员,年龄在30岁以下( 1978 1 1 以后出生);

4、选调生:按省市选调生有关要求;

5、全日制本科生:全国“211工程” 和省内其他重点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30岁以下( 1978 1 1 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引进方式

选调生的引进方式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其他引进的人才采取集中面试的形式确定。引进人选的确定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确定面试人选。1、由县领导带队,组织三个招聘小组赴有关高校进行初步面试,与符合条件者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应聘者凭意向协议书到宁乡参加集中面试。2、通过网上报名或直接到宁乡报名应聘的,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者确定为到宁乡参加集中面试的人选。第二步,确定正式聘用人选。组织集中面试,根据引进计划和面试成绩,确定正式聘用人选。其中到宁乡参加面试的博士生和硕士生的食宿费用和往返交通费用由宁乡方面负责。

四、引进待遇

对引进我县的人才给予以下待遇:

(一)博士生或具有正高职称以上的专家

1、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包括工资、奖金、保险等福利待遇)前提下,县财政每年补助10万元。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才,根据本人意愿,经研究同意,可实行年薪制;

2、住房由县政府统一安排;

3、试用期满后,根据德才表现,按照有关规定,依据有关程序,聘任为正、副科级领导干部;

4、带项目、带专利的人员可享受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

5、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其配偶的工作安置,原则上参照其原工作单位性质、本人身份、专业作相应安排。其子女优先安排到当地较好的学校就读。

(二)硕士生

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前提下,每年由县财政另外补助2万元。

(三)选调生

按省市选调生有关规定落实。

(四)全日制本科生、选调的公务员

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五、引进人才管理

本次人才引进手续由县人事部门具体承办。对新引进的人才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首次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和县组织人事部门共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宁乡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电话:07318980722

传真:07318980722

宁乡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电话:07317899568

传真:07317899568

E-mail:13973152@QQ.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乡县人事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