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会计公告
时间:2008-03-28 来源:作者:
北京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会计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行政后勤建设,更好的服务检察工作,根据顺义区《关于转发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顺人字[2006]1号)精神,根据我院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财务会计 1人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热爱检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2008年顺义区籍应届毕业生,具有国民教育学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男身高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按照现场报名、现场审核资格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干部科B302房间(顺义区新顺南大街19号),
4、联系方式:联系人罗浩,联系电话81496829
四、报名材料
应聘者携带以下材料到单位进行报名: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2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4、其它相关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安排
1、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主要有专业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外形条件、综合素质等方面。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
面试时间:
3、考试地点:顺义区人民检察院
六、成绩公示
笔试考试结束两日后,考生成绩将在北京顺义网城(http://www.bjshy.gov.cn)和顺义人才网(http://www.shyrc.com)公布。
七、录用方法
按考生笔试成绩取前3名进入面试;报名人数在3人(含)以下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在顺义网城和顺义人才网公布。面试成绩第一名的考生作为拟录用对象组织考核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顺义区《关于转发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卫生局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注意事项
报名后请各个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随时通知考试相关事项。凡由于考生通讯不畅而无法联络通知到考生本人考试相关事项的,由考生本人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