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2007年招考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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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形式

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公布招考职位(专业)和资格条件供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能素质测评、体检、考核和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具体以广东省公安厅、人事厅的公告为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3.年龄为1825周岁。硕士研究生报考者可放宽到30周岁;部队服役后返校学习的本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7周岁。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肝功能体检乙肝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检验呈阳性者不能录用。无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察职业的疾病。

5.裸眼视力4.8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裸眼视力4.6以上)。男性身高 1.68 以上,女性身高 1.58 以上。

三、报名时间、地点(具体以广东省佛山市人事局的公告为准)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请登陆广东省佛山市人事局网站报名(http://www.fsrsj.gov.cn,报名时间为 5 24 27日。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一)笔试

笔试时间: 2007 6 16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基础知识三科。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40%、申论成绩占4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人事厅、公安厅划定。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

面试的内容、标准、时间由广东省人事厅确定。

(三)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的项目为男、女 10 X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 1000 、女 800 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素质测评有两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五、录用

对体能素质测评合格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政审人选(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考生经笔试、面试、体能素质测评、体检、考核和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序号:7 

招考专业:法律

招考人数 15(男14,女1

查询、报名请登陆广东省佛山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fsrsj.gov.cn

报名时间: 2007 5 24 27   笔试时间: 2007 6 16

联系电话:07578320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