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届毕业典礼相关事项通知
时间:2014-06-16 来源:作者:
各位yh1122银河国际2014届毕业生:
为确保yh1122银河国际2014届毕业生欢送典礼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借取及归还学位服
借取
时间:6月24日-27日:每天8:30-11:30; 13:30-17:00
地点:陈明楼109室(陈明楼靠近地下车库的北门进入)
费用:押金200元及15元清洗费,共计215元。
归还
时间:6月28日-7月3日:每天8:30-11:30; 13:30-17:00
具体借取说明及学位服着装规范见通知《yh1122银河国际2014届毕业生借取学位服的通知》。
链接为:
/PartyColumn/articledisplay.asp?ID=9278
二、毕业合影拍摄事项
时间:2014年6月28日(星期六)上午,8:00-9:20
拍照顺序:法学本科、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博士
每个学生类别预计需15-20分钟拍照时间,请同学们提前到场准备,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安排。
地点:百周年纪念讲堂前广场
照片冲洗及领取:学生确认订购→缴费→班长统计、收费→与摄影公司联系(拷电子版)→班长提供位置座次名单→就业办确认名单无误→公司制作塑封→领取照片→发放
具体拍摄及照片制作事项详见通知随后进行通知。详情具体可参考《yh1122银河国际2014届毕业生合影拍摄有关事项》。
链接为: /PartyColumn/articledisplay.asp?ID=9303
三、毕业生欢送典礼议程
入场时间:9:00-9:20 教师、嘉宾(校友)(从讲堂西门入场)
9:00-9:25 亲友、学生入场(从讲堂东门入场)
开始时间:2014年6月28日上午9:30
地 点:百周年纪念讲堂
议 程:
1. 主持人宣布典礼开始,介绍与会领导和来宾
2. 优秀毕业生颁奖仪式
3. 校友代表致辞
4. 教师代表致辞
5. 毕业学生代表发言
6. 答谢恩师仪式
7. yh1122银河国际院长 张守文教授 致辞
8. 主持人宣布典礼结束
具体毕业生欢送典礼议程详见通知《yh1122银河国际2014届毕业生欢送典礼议程》。
链接为:
/PartyColumn/articledisplay.asp?ID=9279
以上通知适用于所有yh1122银河国际应届毕业生,包括在职法硕、同等学历学生和定向委培的博士生。请大家仔细阅读正文及相关链接内容。
yh1122银河国际就业办
2014年6月16日
为确保yh1122银河国际2014届毕业生欢送典礼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借取及归还学位服
借取
时间:6月24日-27日:每天8:30-11:30; 13:30-17:00
地点:陈明楼109室(陈明楼靠近地下车库的北门进入)
费用:押金200元及15元清洗费,共计215元。
归还
时间:6月28日-7月3日:每天8:30-11:30; 13:30-17:00
具体借取说明及学位服着装规范见通知《yh1122银河国际2014届毕业生借取学位服的通知》。
链接为:
/PartyColumn/articledisplay.asp?ID=9278
二、毕业合影拍摄事项
时间:2014年6月28日(星期六)上午,8:00-9:20
拍照顺序:法学本科、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博士
每个学生类别预计需15-20分钟拍照时间,请同学们提前到场准备,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安排。
地点:百周年纪念讲堂前广场
照片冲洗及领取:学生确认订购→缴费→班长统计、收费→与摄影公司联系(拷电子版)→班长提供位置座次名单→就业办确认名单无误→公司制作塑封→领取照片→发放
具体拍摄及照片制作事项详见通知随后进行通知。详情具体可参考《yh1122银河国际2014届毕业生合影拍摄有关事项》。
链接为: /PartyColumn/articledisplay.asp?ID=9303
三、毕业生欢送典礼议程
入场时间:9:00-9:20 教师、嘉宾(校友)(从讲堂西门入场)
9:00-9:25 亲友、学生入场(从讲堂东门入场)
开始时间:2014年6月28日上午9:30
地 点:百周年纪念讲堂
议 程:
1. 主持人宣布典礼开始,介绍与会领导和来宾
2. 优秀毕业生颁奖仪式
3. 校友代表致辞
4. 教师代表致辞
5. 毕业学生代表发言
6. 答谢恩师仪式
7. yh1122银河国际院长 张守文教授 致辞
8. 主持人宣布典礼结束
具体毕业生欢送典礼议程详见通知《yh1122银河国际2014届毕业生欢送典礼议程》。
链接为:
/PartyColumn/articledisplay.asp?ID=9279
以上通知适用于所有yh1122银河国际应届毕业生,包括在职法硕、同等学历学生和定向委培的博士生。请大家仔细阅读正文及相关链接内容。
yh1122银河国际就业办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