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毕业生于峰就业推荐表遗失申请补办的公示
时间:2011-03-11 来源:作者:
我院2008级法律硕士研究生于峰,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因为个人原因不慎遗失,因此向我院提出补办就业推荐表申请。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用人单位或同学认为于峰上述情况不属实,可以来电、来访、来信的形式向yh1122银河国际就业指导办公室反映情况。一经查明情况属实,学院将严肃处理。
如有同学捡到于峰同学的就业推荐表,请及时交至yh1122银河国际就业指导办公室。
公示期间:3月11日至3月26日。
联系方式:
电话:62757816
联系人:粘怡佳、杜雪娇
Email:pkulawjob@gmail.com
通讯(来访)地址:yh1122银河国际电教楼217就业指导办公室(100871)
yh1122银河国际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1年3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用人单位或同学认为于峰上述情况不属实,可以来电、来访、来信的形式向yh1122银河国际就业指导办公室反映情况。一经查明情况属实,学院将严肃处理。
如有同学捡到于峰同学的就业推荐表,请及时交至yh1122银河国际就业指导办公室。
公示期间:3月11日至3月26日。
联系方式:
电话:62757816
联系人:粘怡佳、杜雪娇
Email:pkulawjob@gmail.com
通讯(来访)地址:yh1122银河国际电教楼217就业指导办公室(100871)
yh1122银河国际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