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淀法院实习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06-11-01 来源:作者:
关于海淀法院实习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海淀法院对我院实习生的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庭安排
民一庭:成毓嘉、杜亚卿、付勇、刘平华
民二庭:期健峰、王成懿、方朝、崔玥、赵敏、唐海燕、晋明、张曦、王秀霖、孔建华、张阳萍、肖云月、张黎立、万俊健
民四庭:李侠、贾茹、胡浩、许华、谢伟勇、林浩博、杨安妮、顾磊、余鑫玮、李磊飞、吴沂、高韦华
立案庭:党莉莉、赵静怡、谢志伟、马宏继、张旋、邹秋爽、张趁利、王旭伍、武和斌、蒋可桢
行政庭:高平均、金群伟
执行庭:于晓鹏、崔明、马彪、李长桦、杨嫚、
审监庭:姜婉莹、王艳
刑一庭:谭一、江润涛、李晅、傅建省
刑二庭:杨崇华
二、如何报到
参加实习的同学请在自己承诺的工作时间,按海淀法院上班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1:00-5:00;
三、各个时间段的分组联系人
经与海淀法院沟通,以下三名组长负责此次实习,在实习中,如果法院有其他安排,将会通过三位组长,通知各位实习生。具体如下:
孔建华:周一、周四组长
李长桦:周三、周五组长
姜婉莹:周二组长
以上事项,请各位实习生互相转告。希望大家在实习期间认真学习,遵守实习纪律,与各位组长良好配合,展现北大法律人的良好风貌。
yh1122银河国际就业指导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