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招聘实习生
时间:2008-11-13 来源:作者: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招聘实习生
为培养应用型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促使学生的理论学术能力有效转化为实务能力,我院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真诚合作的原则,拟设立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yh1122银河国际实习基地”。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学院将力求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培养出更多契合社会需求的人才;中石化将增强人才储备力量,提高工作效率;学生将进一步了解现代化企业法律事务的办公模式,提高实践能力。最终实现学院、企业、学生“三赢”的合作模式。
双方合作方式如下:
1、我院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学院审核推荐的方式,将法学知识扎实、英语能力较强、综合素质优秀、有意向参与此项目的学生推荐至中石化,由中石化择优录取。
2、中石化法务部在职位允许的情况下,每年为我院提供2-4名学生专业实习的机会,并对学生进行实习指导,为其实习提供方便。
3、实习周期为3个月至6个月。学生必须保证每周有三天以上的实习时间,以确保实习效果。
该实习基地合作项目(第一期)拟于近期展开。有意向报名此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将简历发送至:pkulawjob@gmail.com,邮件主题为:报名中石化实习。
1、 专业要求:经济法、民商法、国际经济法。
2、 工作时间:确保每周三天以上。
3、 本硕不限,高年级学生优先。毕业班学生必须能保证出勤时间。
4、 实习周期为3—6个月。
报名截止日期:
特别提醒:中石化法务部(总部)不从应届毕业生中直接招录,因此该实习项目不列入中石化招聘计划。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简介: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英文缩写Sinopec Group)是1998年7月国家在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重组成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家独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306亿元,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总部设在北京。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行使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的权力,对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控股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于2000年10月和2001年8月在境外境内发行H股和A股,并分别在香港、纽约、伦敦和上海上市。2007年底,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总股本867亿股,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持股占75.84%,外资股占19.35%,境内公众股占4.81%。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包括: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储运(含管道运输)、销售和综合利用;石油炼制;汽油、煤油、柴油的批发;石油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石油石化工程的勘探设计、施工、建筑安装;石油石化设备检修维修;机电设备制造;技术及信息、替代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应用、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在《财富》2008年度全球500强企业中排名第16位。
yh1122银河国际就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