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期选派学生到上海市二中院实习的通知
时间:2009-06-19 来源:作者:
关于暑期选派学生到上海市二中院实习的通知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我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2010年毕业的学生优先考虑。
2、有赴实习单位就业意向的学生优先考虑。
3、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品德优良,自愿遵守学校就业实习的相关规定。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具备较强的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清晰。
6、实习时间有保障。
7、符合工作岗位相关要求。
二、程序流程
1、报名:以附件形式将个人简历、报名申请表发送至pkulawjob@gmail.com。邮件标题及报名申请表名称均设置为“报名的法院简称-姓名-学生类别”。
2、单位确认:基本信息审核后将推荐至实习单位,获得认可后成为实习成员。
3、实习单位将通过“学生自荐-学院推荐-实习单位认可”的方式,确定一名实习领队,该生负责实习期间的该单位实习成员间的联系、与学院联系、实习团队汇报等相关事项。
三、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
2、需要实习生人数:2-3人
附:报名表
upload/2009_06/09061908562555.zip
咨询电话:010-62757816 粘老师
咨询办公室:yh1122银河国际就业指导办公室(逸夫一楼5118室)
yh1122银河国际就业指导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