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换届选举议程及选举通知
时间:2006-10-16 来源:作者:
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换届选举议程及选举通知
换届选举议程:
候选人报名。
将代表名单及候选人名单公示(方法同资料公布)
制作选票、票箱、签到表
确定嘉宾名单
确定大会工作人员
选举大会正式议程:
1、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2、介绍领导及嘉宾
3、领导及来宾讲话
4、本届法律硕士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
5、审议并通过工作报告
6、选举下一届法律硕士执行委员会主席
7、宣布选举结果
8、由新当选法律硕士执行委员会主席讲话
9、宣布大会闭幕
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主席换届选举通知
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第五届常代会及执委会任期即将届满,经院党委、院团委研究,兹定于10月28日(周六)晚七点在yh1122银河国际模拟法庭举行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主席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举委员会
为了保障换届选举的公平、民主、高效、有序地进行,根据相关制度,特成立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主席换届选举委员会。
选举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 向前(法律硕士执委会主席)
秘书长:张秋英
委员:王彬、何长春、杨志彤、王宁宁
二、代表的产生
出席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各法律硕士班级为基本单位,由同学自愿在各班班长处报名产生。2004级(本部)由向前组织,2004级深圳研究生院回校的法律硕士由何长春、刘振华组织,2005级由许冰、李丽组织。各班级代表名额为班级总人数的5%(2004级法律硕士10人;2004级深圳回校法律硕士10人;2005级法律硕士10人;)。第五届执委会主席为当然代表。校友代表由选举委员会邀请。
各班级应于
三、候选人的产生
具有yh1122银河国际正式学籍的在读法律硕士,除在yh1122银河国际就读期间必修、选修课有不及格记录或者受警告以上处分的外,均可以报名参加竞选法硕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候选人资格由选举委员会负责审查。
候选人报名表在选举委员会(联系人:向前,手机13810812175,电话51604298)领取,候选人应于2006年10月18日(周三)上午9:00之前将候选人申请表交至选举委员会处,选举委员会审查后将候选人名单报送yh1122银河国际团委。
候选人在竞选过程中应文明参选,公平竞争。选举委员会有权取消违反此规定者的竞选资格,或认定其当选无效,并建议yh1122银河国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选举工作由法硕联合会第五届常代会及执委会组成选举委员会来组织,在yh1122银河国际党委、团委和法律硕士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接受全体法律硕士同学的监督。
特此通知!
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换届选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