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03-24 来源:作者:
各位同学:
为全面推动我院学生体育活动开展,普及阳光健身理念,传播校园体育文化,同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提升学生社会责任感,yh1122银河国际将积极响应校团委的工作安排,面向全院班团支部和全体同学开展“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课外体育锻炼活动。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准备
1、各班团支部,团小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负责人请积极进行活动策划,自主设计主题活动方案,并做出整体工作部署。
2、各位负责人请整合支部、组内意见,拟定具体实施方案,以主题团日等形式积极开展活动,于规定时间内完成活动,并提交活动成果和活动总结。
二、活动时间
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5月26日
三、活动步骤:
1、活动方案设计: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请各位负责人确定本单位活动主题及主要流程,形成活动方案。于3月26日12:00前将活动方案(附件一)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公邮(pkulawtwzzb@126.com)。
2、活动开展:5月26日前,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围绕各自方案,制定有效措施,突出重点,全面实施,广泛开展活动。
3、活动总结及成果收集:各活动主体应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收集活动成果,在 5月26日12:00之前将活动成果提交至院团委组织部公邮(pkulawtwzzb@126.com)。
四、主题活动设计要求
1、相关主题活动的开展应注重长期性、经常性和时效性,切实围绕“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高校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等目标开展活动。
2、结合我院特色,注重活动创意性、趣味性。采取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广泛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
3、应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活动。活动中请充分尊重大学生的现实特点和行为习惯,运用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手段,号召和组织同学们设计开发推动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手机APP应用程序等,通过微博、微信、人人网等形式和渠道开展“我的身体我做主”、“我的运动风采”等照片展示评选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生活风尚。
4、院团委将指导、监督各班团支部,团小组,学生组织、社团活动的开展,活动开展情况将与相关评奖评优挂钩,请各位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院团委将会对各活动主体上交的材料进行整理,展示优秀活动成果,并提交校团委参与评比。
5、本活动纳入青年法律人第二课堂成长成才计划,各单位可按规定申报立项(见附件二),经学院审核通过的活动可按相应标准予以一定经费支持。
联系人: 刘祥名 18810334463
王美月 15843213085
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
2014年3月 23日
附件一:活动申请表.docx
附件二:《青年法律人第二课堂成才计划项目申请立项书》.doc
为全面推动我院学生体育活动开展,普及阳光健身理念,传播校园体育文化,同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提升学生社会责任感,yh1122银河国际将积极响应校团委的工作安排,面向全院班团支部和全体同学开展“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课外体育锻炼活动。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准备
1、各班团支部,团小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负责人请积极进行活动策划,自主设计主题活动方案,并做出整体工作部署。
2、各位负责人请整合支部、组内意见,拟定具体实施方案,以主题团日等形式积极开展活动,于规定时间内完成活动,并提交活动成果和活动总结。
二、活动时间
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5月26日
三、活动步骤:
1、活动方案设计: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请各位负责人确定本单位活动主题及主要流程,形成活动方案。于3月26日12:00前将活动方案(附件一)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公邮(pkulawtwzzb@126.com)。
2、活动开展:5月26日前,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围绕各自方案,制定有效措施,突出重点,全面实施,广泛开展活动。
3、活动总结及成果收集:各活动主体应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收集活动成果,在 5月26日12:00之前将活动成果提交至院团委组织部公邮(pkulawtwzzb@126.com)。
四、主题活动设计要求
1、相关主题活动的开展应注重长期性、经常性和时效性,切实围绕“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高校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等目标开展活动。
2、结合我院特色,注重活动创意性、趣味性。采取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广泛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
3、应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活动。活动中请充分尊重大学生的现实特点和行为习惯,运用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手段,号召和组织同学们设计开发推动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手机APP应用程序等,通过微博、微信、人人网等形式和渠道开展“我的身体我做主”、“我的运动风采”等照片展示评选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生活风尚。
4、院团委将指导、监督各班团支部,团小组,学生组织、社团活动的开展,活动开展情况将与相关评奖评优挂钩,请各位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院团委将会对各活动主体上交的材料进行整理,展示优秀活动成果,并提交校团委参与评比。
5、本活动纳入青年法律人第二课堂成长成才计划,各单位可按规定申报立项(见附件二),经学院审核通过的活动可按相应标准予以一定经费支持。
联系人: 刘祥名 18810334463
王美月 15843213085
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
2014年3月 23日
附件一:活动申请表.docx
附件二:《青年法律人第二课堂成才计划项目申请立项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