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与改革同向,与法治同行”学生党团日联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yh1122银河国际各党支部、团支部:
  为实现中国梦,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守信仰、立足实践,yh1122银河国际将积极响应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在全院开展“与改革同向,与法治同行” 学生党团日联合主题教育活动。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准备
  1、各党支部、团支部收到通知后,要积极进行活动策划,并做出整体工作部署。
  2、各支部党支书、团支书整合支部意见,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完成重点形式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务必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活动,并提交活动总结。
  二、活动时间
  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11月21日。
  三、活动主题与目标
  活动突出“改革”与“法治”的理念,旨在引导学生党团员将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紧密联系起来,与时代同呼吸,加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重点帮助学生党员树立“与改革同向,与法治同行”的意识,正视法治所具有的普世性价值,同时将法治理想国的普遍性与中国法治现状的特殊性结合起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
  四、活动形式
  1、举办“与改革同向,与法治同行”报告会
  内容:以学院或党团支部为单位,邀请专家学者举办“改革”与“法治”主题报告会或讲座,邀请各领域先进人士进行交流。
  2、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内容:各党支部召开1次由全体党员参加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在对待“改革”、“法治”等方面存在的认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3、开展调研活动
  内容:可与走访、参观、交流等其他活动相结合,探究基层对于改革和法治推进的看法;鼓励各支部根据焦点问题开展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
  时间:11月14日前
  内容:各党支部通过座谈、讨论、研究等形式,汇总学生的实际看法以及意见建议并整理上交调研成果。
  4、 讼改革,扬法治,举办主题朗诵会
  法治是改革的目标、制约和保障,强调改革是为了建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为了人的权利、自由、幸福,各党团支部可以组织相关的朗诵会以思考与体悟当下的社会现实,进一步体会如何以法律人的思维思考问题、解决问题。
  5、鼓励创新形式,举办特色活动
  yh1122银河国际各党、团支部应紧扣“与改革同向,与法治同行”的主题,积极开展各类型的活动。鼓励创新活动形式、内容,要求积极向上、切实可行、有实施意义和价值,评选时可酌情加分。
  五、活动步骤
  1、活动立项: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各支部至少要确定一个活动主题及主要流程,于9月29日12:00前将  附件一:《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党团日联合主题教育活动立项表》 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公邮(pkulawtwzzb@126.com)。院团委将根据具体活动安排,安排工作人员参与。
  2、活动开展:11月21日前,各党支部、团支部根据自身情况、围绕各自方案,制定有效措施,突出重点,全面实施,广泛开展活动。
  3、活动总结:各党支部、团支部应及时对“与改革同向,与法治同行”党团日联合主题教育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在11月21日(周五)12:00前将主题学习报告会、专题组织生活会、调研等活动成果提交至院团委组织部公邮(pkulawtwzzb@126.com)。
  六、经费支持
  学校、学院可以根据相应标准为各支部的活动提供部分经费支持。如需报批费用,请各党团支部在活动前将活动策划和  青年法律人第二课堂成才计划项目申请立项书 报至院团委办公室(凯原楼201)。
  七、组织保障
  优秀党团日活动评选:按规定召开学习讨论会和民主生活会且已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党团支部,可以向本院党委申请参加优秀党团日活动的评选。我院党委将向学生工作部教育宣传办公室汇总并推荐优秀党团日活动。评选时,举办活动实施方案完备、成效明显并被媒体报道的,可以分别加分。本次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学校将给予活动经费支持。
  八、组织要求
  1、各党支部、团支部要根据工作部署,将活动主题与5种重点活动形式紧密结合,全面统筹,确保实效。
  2、各党支部、团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划、广泛发动、积极配合开展活动,联系各方(如邀请班主任亲自指导),做到提前布置、全程监督、现场总结。
  3、各党支部、团支部应开阔视野、拓宽思路,采取集中学习、支部讨论、主题征文、主题演讲、专题报告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调动支部成员的积极性,发扬改革创新的精神,努力开展体现自身特色和青年特点的主题党团日活动。
  4、各党支部、团支部要在活动过程中充分坚持“党建带团建”和“团建促党建”的原则,发挥支部党员和预备党员的带头作用,听取和尊重党员的意见。
  5、各党员、团员在参加党团日活动后,要结合个人学习情况撰写学习心得。各党团支部收集和筛选优秀心得、活动中形成的照片、视频材料后,在11月21日(周五)12:00前与活动成果一并打包提交至院团委组织部公邮:pkulawtwzzb@126.com。院团委将会对各支部上交的材料进行整理,汇编成册,结集保存,并上交学校相关部门参与评比。

  联系人: 王金夫13504457833
       王美月18811460225

              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
                2014年9月26日
 附件三:优秀项目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