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公示公告【研代字2015第12号】

  根据《yh1122银河国际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选举委员会于5月19日抽取产生大会代表42名,最终确认代表44名(包括两名当然代表)。现将大会代表名单公示如下:
  学生代表(共21人):
  2012级法律硕士(非法学):谷铮彦、李 欣、吴 双、张 帆(共4人)
  201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杨海鸥、芮双双、李佳鑫、何慧颖(共4人)
  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董碧莹、廖翎棋、王月震、贾婷婷(共4人)
  2014级法律硕士(法学):杨雨菲(共1人)
  2013级法学硕士:徐 进、虞丰桢(共2人)
  2014级法学硕士:周梦瑶、张锦锦(共2人)
  2011级法学博士:康 宁(共1人)
  2012级法学博士:宋维彬(共1人)
  2013级法学博士:李文曾(共1人)
  2014级法学博士:董学智(共1人)
  班委代表(共21人):
  2012级法律硕士(非法学):郭 浩、刘 坦、李弘杰、张 盼(共4人)
  201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周盈孜、王 琪、姜 涛、何昭骅(共4人)
  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贾志怡、陆徐倩、谢依杨、张辰睿(共4人)
  2014级法律硕士(法学):赵 安(共1人)
  2013级法学硕士:戴欣媛、时 秒(共2人)
  2014级法学硕士:张雪冰、邓世缘(共2人)
  2011级法学博士:乔 远(共1人)
  2012级法学博士:吴才毓(共1人)
  2013级法学博士:李 晟(共1人)
  2014级法学博士:吴 凯(共1人)
  当然代表(共2人):
  黄浩荣(yh1122银河国际常代表)
  徐 乐(yh1122银河国际研究生会第十四届执委会主席) 

  请上述各代表于5月22日(周五)16:00前持本人校园卡(或学生证),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将本人亲自签名的大会代表承诺书(见附件)交至yh1122银河国际团委办公室(凯原楼201)。如果本人由于特殊原因确实无法亲自提交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交。受托人必须持有代表本人的校园卡(或学生证)复印件、代表签署的委托书和受托人自己的校园卡(或学生证)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将代表本人签字的大会代表承诺书交至团委办公室。
  本名单接受yh1122银河国际研究生的实名异议。异议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pkulpu2015@163.com。异议截止时间为5月22日(周五)16:00,逾期不再接受异议。


                 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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