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级各班团支部、班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15 来源:作者:
yh1122银河国际2013、2014级各班:
新的学期已经开始,各班、团的换届工作也将随之展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学校、学院关于班、团组织建设的相关规定,各班团支委和班委会任期为一年,本学期应换届班级为13、14年级各本科、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博士班。为了更好地规范各团支委、班委会的换届工作,加强学院对于基层班团组织工作的指导,学院团委和学生工作办公室现就此项工作的具体开展做出如下说明:
一、职位设置
1、团支部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
2、班委会可设置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也可以根据本班级需要,自行设置班委会组成人员。
3、经选举产生的团支部、班委会原则上任期为一学年,无特殊原因,不允许已当选支部委员、班委成员擅自退出;如确有特殊情况或者需要,必须经本班班主任同意和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后,方可退出、改选。
二、选举时间
团支部和班委会的换届应于每学年的第一个学期的第一个月内完成,二者的选举大会可以同时进行。2013、2014级本硕博各班的选举大会须在 2015年10月12日前进行,各班先进行班委换届选举,再进行团支部换届选举,并将具体时间 提前3天报团委组织部,以便院团委组织部统筹整个监督工作。
三、选举相关程序及要求
1、团支部选举实行民主集中制,先投票选出委员3人,然后当选委员进行民主分工,本班内所有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均有投票资格并且原则上都应当参与选举投票;班委会选举实行民主投票制,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本班内所有成员均有投票资格并且原则上都应当参与选举投票。
2、没有受过学校任何处分的团员同学,均有资格报名成为团支部委员候选人;没有受过学校任何处分的本班同学,均有资格报名成为班委会成员候选人,正式的候选人名单由原团支部和班委会根据班内成员自荐和他荐结果,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加以确定。为更好的落实学校、学院“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工作的要求,建议各团支部书记职务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
3、选举由原团支书、班长主持,应邀请本班班主任和团委组织部监督人员参加。班委选举大会的参与人数应当达到本班总人数的2/3,否则选举结果无效;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团支部选举大会的参与人数应达到本支部团员的4/5,否则选举结果无效。
4、候选人竞选应当发表3-5分钟的竞选演讲,演讲顺序由各班自主决定。
5、投票完成后,由监票和计票人员当场唱票、统计,并宣布选举结果。同一职位的竞选者中票数最多的一人或数人当选。
6、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监票人、计票人和监督员。
7、选举须有院团委组织部监督人员在场全程监督。
8、选举结束后,由原团支部、班委会联系人填写 《班团换届报告表》(附件),注明当选所有委员联系方式,并由新当选团支书、班长签字确认选举结果,在选举结束后3天内将报告表交院团委组织部。
9、选举结果报至yh1122银河国际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后,经审核选举流程及公示选举结果无异议后下发任命文件,选举结果方能生效。
四、其他事项请参照yh1122银河国际及yh1122银河国际的相关规定。
联系人:高 展 17888802376
刘雨晴 15201215513
院团委组织部邮箱:pkulawtwzzb@126.com
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
2015年9月14日
班团换届报告表
新的学期已经开始,各班、团的换届工作也将随之展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学校、学院关于班、团组织建设的相关规定,各班团支委和班委会任期为一年,本学期应换届班级为13、14年级各本科、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博士班。为了更好地规范各团支委、班委会的换届工作,加强学院对于基层班团组织工作的指导,学院团委和学生工作办公室现就此项工作的具体开展做出如下说明:
一、职位设置
1、团支部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
2、班委会可设置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也可以根据本班级需要,自行设置班委会组成人员。
3、经选举产生的团支部、班委会原则上任期为一学年,无特殊原因,不允许已当选支部委员、班委成员擅自退出;如确有特殊情况或者需要,必须经本班班主任同意和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后,方可退出、改选。
二、选举时间
团支部和班委会的换届应于每学年的第一个学期的第一个月内完成,二者的选举大会可以同时进行。2013、2014级本硕博各班的选举大会须在 2015年10月12日前进行,各班先进行班委换届选举,再进行团支部换届选举,并将具体时间 提前3天报团委组织部,以便院团委组织部统筹整个监督工作。
三、选举相关程序及要求
1、团支部选举实行民主集中制,先投票选出委员3人,然后当选委员进行民主分工,本班内所有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均有投票资格并且原则上都应当参与选举投票;班委会选举实行民主投票制,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本班内所有成员均有投票资格并且原则上都应当参与选举投票。
2、没有受过学校任何处分的团员同学,均有资格报名成为团支部委员候选人;没有受过学校任何处分的本班同学,均有资格报名成为班委会成员候选人,正式的候选人名单由原团支部和班委会根据班内成员自荐和他荐结果,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加以确定。为更好的落实学校、学院“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工作的要求,建议各团支部书记职务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
3、选举由原团支书、班长主持,应邀请本班班主任和团委组织部监督人员参加。班委选举大会的参与人数应当达到本班总人数的2/3,否则选举结果无效;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团支部选举大会的参与人数应达到本支部团员的4/5,否则选举结果无效。
4、候选人竞选应当发表3-5分钟的竞选演讲,演讲顺序由各班自主决定。
5、投票完成后,由监票和计票人员当场唱票、统计,并宣布选举结果。同一职位的竞选者中票数最多的一人或数人当选。
6、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监票人、计票人和监督员。
7、选举须有院团委组织部监督人员在场全程监督。
8、选举结束后,由原团支部、班委会联系人填写 《班团换届报告表》(附件),注明当选所有委员联系方式,并由新当选团支书、班长签字确认选举结果,在选举结束后3天内将报告表交院团委组织部。
9、选举结果报至yh1122银河国际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后,经审核选举流程及公示选举结果无异议后下发任命文件,选举结果方能生效。
四、其他事项请参照yh1122银河国际及yh1122银河国际的相关规定。
联系人:高 展 17888802376
刘雨晴 15201215513
院团委组织部邮箱:pkulawtwzzb@126.com
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
2015年9月14日
班团换届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