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关于开展“我为中国精神代言”学生党团日联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yh1122银河国际各党支部、团支部:
  为倡导学生立足自身,践行中国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十三五规划建言献策,yh1122银河国际将积极响应校党委组织部、校学生工作部、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在全院开展“我为中国精神代言”学生党团日联合主题教育活动。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准备
  1、各党支部、团支部收到通知后,要积极进行活动策划,并做出整体工作部署。
  2、各支部党支书、团支书整合支部意见,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完成重点形式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务必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活动,并提交活动总结。
二、活动时间
  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5年12月4日。
三、活动主题与目标
  活动以“我为中国精神代言”为主题,旨在引导学生党团员通过多种形式学习讨论不同时期的中国精神,通过调研、实践深入群众和生产一线感知、探寻、采写中国精神,通过报告会、文化活动等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农村、部队等宣讲中国精神,通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术科创、实习创业等践行中国精神。
四、活动形式
  1、举办“我为中国精神代言”主题报告会
  以学院或党团支部为单位,邀请有关专家学者、领导、校友举行“中国精神”主题报告会或讲座。
  2、召开专题学习生活会
  由各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牵头,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团员参加与“中国精神”有关的知识竞赛、读书会、辩论赛等多种形式的专题学习活动。学生党团支部原则上在主题教育活动启动后的1个月内至少举办1次主题学习讨论会。鼓励同学们开展自学或小组结伴学习活动,鼓励每位党团员围绕主题撰写读书报告、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
  3、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与“中国精神”主题教育活动、“春燕行动与口述史”、企业实习实践等活动相结合,每个党团支部至少组织开展1次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社区宣讲活动或公益实践活动;鼓励各支部开展深度调研活动,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成果。
  4、制订实施加强学生党团支部建设的新举措
  每个学生党团支部可以围绕“我为中国精神代言”,通过谈心、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汇总同学们对本支部建设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下一步加强支部建设的切实举措,并具体落实实施办法。
  5、鼓励创新形式,举办特色活动
yh1122银河国际各党、团支部应紧扣“我为中国精神代言”主题,积极开展各类型的活动,比如短诗大赛、摄影和微电影创作大赛。鼓励创新活动形式、内容,要求积极向上、切实可行、有实施意义和价值,评选时可酌情加分。
五、活动步骤
  1、活动立项: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各支部至少要确定一个活动主题及主要流程,于 11月15日12:00前将《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党团日联合主题教育活动立项表》( 附件一)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公邮(pkulawtwzzb@126.com)。院团委将根据具体活动安排,安排工作人员参与。
  2、活动开展:12月4日前,各党支部、团支部根据自身情况、围绕各自方案,制定有效措施,突出重点,全面实施,广泛开展活动。
  3、活动总结:各党支部、团支部应及时对“我为中国精神代言”党团日联合主题教育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在12月4日12:00前将主题学习报告会、专题学习生活会、调研等活动成果提交至院团委组织部公邮(pkulawtwzzb@126.com)。
六、经费支持【有更新】
  学校、学院可以根据相应标准为各支部的活动提供部分经费支持。如需报批费用,请各党团支部在活动前将下列材料报至院团委办公室(凯原楼201)。
  党支部申请经费支持需提交活动策划,和yh1122银河国际党支部活动申报表(附件二);团支部申请经费支持需要提交活动策划,和青年法律人第二课堂成才计划项目申请立项书(附件三)。
  同一活动只能择一(党支部或者团支部)申请支持,不可两者兼报。立项审查委员会对申请材料予以审核,并进行相应的经费审批。
七、组织保障
  优秀党团日活动评选:按规定召开专题学习生活会且已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党团支部,可以向本院党委申请参加优秀党团日活动的评选。我院党委将向学生工作部教育宣传办公室汇总并推荐优秀党团日活动。评选时,举办活动实施方案完备、成效明显并被媒体报道的,可以分别加分。本次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学校将给予活动经费支持。
八、组织要求
  1、各党支部、团支部要根据工作部署,将活动主题与五种重点活动形式紧密结合,全面统筹,确保实效。
  2、各党支部、团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划、广泛发动、积极配合开展活动,联系各方(如邀请班主任亲自指导),做到提前布置、全程监督、现场总结。
  3、各党支部、团支部应开阔视野、拓宽思路,采取集中学习、支部讨论、主题征文、主题演讲、专题报告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调动支部成员的积极性,发扬改革创新的精神,努力开展体现自身特色和青年特点的主题党团日活动。
  4、各党支部、团支部要在活动过程中充分坚持“党建带团建”和“团建促党建”的原则,发挥支部党员和预备党员的带头作用,听取和尊重党员的意见。
  5、提交材料注意事项:各参评支部需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活动总结、活动照片(其中至少有一张能反映参与活动总人数的合影)
  6、各党员、团员在参加党团日活动后,要结合个人学习情况撰写学习心得。同时,支部提交活动总结并填写《学生党团日联合主题教育活动汇总表》(附件三)。各党团支部收集和筛选优秀心得、活动中形成的照片、视频材料后,在 12月4日12:00前活动成果、总结及《学生党团日联合主题教育活动汇总表》(附件四)一并打包提交至院团委组织部公邮: pkulawtwzzb@126.com。院团委将会对各支部上交的材料进行整理,汇编成册,结集保存,并上交学校相关部门参与评比。
                


联系人:冯泰来   62755375
    刘雨晴   15201215513
    黄雅冰   18801082307
    


               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
                     2015年11月2日

 附件一: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党团日联合主题教育活动立项表
 附件二:yh1122银河国际党支部活动申报表
 附件三:青年法律人第二课堂成才计划项目申请立项书
 附件四:学生党团日联合主题教育活动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