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级各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组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0-09 来源:作者:
yh1122银河国际2017级各新生党支部、团支部、班级: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学校、学院关于党、班、团组织建设的相关规定,yh1122银河国际2017级各班级应于近期组建党支部、团支部和班委会。根据相关规定,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和班委会任期一年。为了更好地规范各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的组建工作,加强学院对基层党班团组织工作的指导,学院党委、团委和学生工作办公室现就此项工作的具体开展做出如下说明:
一、职位设置
1、党支部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分工负责党支部事务。
2、团支部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分工负责团支部事务。团支部下设团小组,团小组以1—2个宿舍为单位组建,每个团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所在团小组事务。
3、班委会可设置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等职位,也可以根据本班级需要,自行设置班委会组成人员,原则上总人数不超过7人。
4、经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团支部和班委会任期为一年,无特殊原因,不允许已当选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班委会成员擅自退出;如确有特殊情况或者需要,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班委会成员须分别经本班班主任同意和院党委、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后,方可退出、改选。
5.党支部委员不得兼任班团职务,团支部委员不得兼任党班职务,班委不得兼任党团职务。
二、选举时间
1、2017级各班级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的组建工作应于【10月20日24点】前完成。
2、2017级各班级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的组建工作可以通过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同时进行,首先进行班委会成员选举,随后进行团支部委员选举,最后进行党支部委员选举。选举大会应该在前款规定的期间内在合适地点进行,并将具体时间提前2天报院团委组织部,以便院团委统筹监督选举工作。
三、选举相关程序及要求
1、2017级党支部委员的选举实行民主投票制。先由全体党员投票选出党支部委员,随后当选委员进行民主分工。本班所有党员均有投票资格并且原则上都应当参与选举投票。凡未受过处分的中共党员均有资格报名成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正式的候选人名单由原党支部联络人根据支部内成员自荐和他荐结果,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和本班班主任老师协商确定。
2、2017级团支部委员的选举实行民主投票制。先投票选出委员3人,随后当选委员进行民主分工。本班所有团员(含28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党员)均有投票资格并且原则上都应当参与选举投票。凡未受过处分的共青团员均有资格报名成为团支部委员候选人;正式的候选人名单由原团支部联络人根据支部内成员自荐和他荐结果,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和本班班主任老师协商确定。
3、2017级班委会成员的选举实行民主投票制,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本班所有成员均有投票资格并且原则上都应当参与选举投票。凡未受过处分的本班同学均有资格报名成为班委会成员候选人,正式的候选人名单由原班级联络人根据班内成员自荐和他荐结果,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和本班班主任老师协商确定。
4、选举分别由原党支部、团支部、班级临时联络人主持,应邀请本班班主任和院团委监督人员参加。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党支部选举大会的参与人数应达到本支部党员(含预备党员)的4/5,否则选举结果无效;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团支部选举大会的参与人数应达到本支部团员的4/5,否则选举结果无效;班委会选举大会的参与人数应当达到本班总人数的2/3,否则选举结果无效。
5、候选人竞选应当发表3-5分钟的竞选演讲,演讲顺序由各班自主决定。
6、投票完成后,由监票和计票人员当场唱票、统计,并宣布选举结果。同一职位的竞选者中票数最多的一人或数人当选。
7、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监票人、计票人和监督员。
8、选举须有院团委监督人员在场全程监督。
9、选举结束后,原党支部临时联络人、团支部临时联络人、班级临时联络人分别填写《党支部组建报告表》、《团支部组建报告表》和《班委会组建报告表》(附后),请务必详细填写所有当选人员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并在会后将表格交给院团委监督人员。并将电子版报告表发至团委组织部邮箱twzzb@law.pku.edu.cn。
10、选举结果报至yh1122银河国际党委、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后,经审核选举流程及公示选举结果无异议后下发任命文件,选举结果方能生效。
四、其他事项请参照党章、团章和yh1122银河国际、yh1122银河国际的相关规定。
联络人: 李婉玉 18801375386
汤裕石 18810679759
中共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
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yh1122银河国际2017级党班团组建报告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学校、学院关于党、班、团组织建设的相关规定,yh1122银河国际2017级各班级应于近期组建党支部、团支部和班委会。根据相关规定,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和班委会任期一年。为了更好地规范各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的组建工作,加强学院对基层党班团组织工作的指导,学院党委、团委和学生工作办公室现就此项工作的具体开展做出如下说明:
一、职位设置
1、党支部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分工负责党支部事务。
2、团支部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分工负责团支部事务。团支部下设团小组,团小组以1—2个宿舍为单位组建,每个团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所在团小组事务。
3、班委会可设置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等职位,也可以根据本班级需要,自行设置班委会组成人员,原则上总人数不超过7人。
4、经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团支部和班委会任期为一年,无特殊原因,不允许已当选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班委会成员擅自退出;如确有特殊情况或者需要,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班委会成员须分别经本班班主任同意和院党委、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后,方可退出、改选。
5.党支部委员不得兼任班团职务,团支部委员不得兼任党班职务,班委不得兼任党团职务。
二、选举时间
1、2017级各班级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的组建工作应于【10月20日24点】前完成。
2、2017级各班级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的组建工作可以通过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同时进行,首先进行班委会成员选举,随后进行团支部委员选举,最后进行党支部委员选举。选举大会应该在前款规定的期间内在合适地点进行,并将具体时间提前2天报院团委组织部,以便院团委统筹监督选举工作。
三、选举相关程序及要求
1、2017级党支部委员的选举实行民主投票制。先由全体党员投票选出党支部委员,随后当选委员进行民主分工。本班所有党员均有投票资格并且原则上都应当参与选举投票。凡未受过处分的中共党员均有资格报名成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正式的候选人名单由原党支部联络人根据支部内成员自荐和他荐结果,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和本班班主任老师协商确定。
2、2017级团支部委员的选举实行民主投票制。先投票选出委员3人,随后当选委员进行民主分工。本班所有团员(含28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党员)均有投票资格并且原则上都应当参与选举投票。凡未受过处分的共青团员均有资格报名成为团支部委员候选人;正式的候选人名单由原团支部联络人根据支部内成员自荐和他荐结果,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和本班班主任老师协商确定。
3、2017级班委会成员的选举实行民主投票制,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本班所有成员均有投票资格并且原则上都应当参与选举投票。凡未受过处分的本班同学均有资格报名成为班委会成员候选人,正式的候选人名单由原班级联络人根据班内成员自荐和他荐结果,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和本班班主任老师协商确定。
4、选举分别由原党支部、团支部、班级临时联络人主持,应邀请本班班主任和院团委监督人员参加。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党支部选举大会的参与人数应达到本支部党员(含预备党员)的4/5,否则选举结果无效;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团支部选举大会的参与人数应达到本支部团员的4/5,否则选举结果无效;班委会选举大会的参与人数应当达到本班总人数的2/3,否则选举结果无效。
5、候选人竞选应当发表3-5分钟的竞选演讲,演讲顺序由各班自主决定。
6、投票完成后,由监票和计票人员当场唱票、统计,并宣布选举结果。同一职位的竞选者中票数最多的一人或数人当选。
7、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监票人、计票人和监督员。
8、选举须有院团委监督人员在场全程监督。
9、选举结束后,原党支部临时联络人、团支部临时联络人、班级临时联络人分别填写《党支部组建报告表》、《团支部组建报告表》和《班委会组建报告表》(附后),请务必详细填写所有当选人员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并在会后将表格交给院团委监督人员。并将电子版报告表发至团委组织部邮箱twzzb@law.pku.edu.cn。
10、选举结果报至yh1122银河国际党委、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后,经审核选举流程及公示选举结果无异议后下发任命文件,选举结果方能生效。
四、其他事项请参照党章、团章和yh1122银河国际、yh1122银河国际的相关规定。
联络人: 李婉玉 18801375386
汤裕石 18810679759
中共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
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yh1122银河国际2017级党班团组建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