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学期各团支部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19 来源:作者:
yh1122银河国际各团支部:
新的学期已经开始,各个支部的推优入党工作也将随之展开。为了更好的规范各团支部推优入党工作的开展,加强院团委组织部对于各团支部工作的指导,现就该项工作的具体开展作如下说明: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办法》,各支部开展推优入党工作需注意以下几点:
1、推优对象资格要求:
①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
②基本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规定的党员标准,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道德高尚,政治作风过硬;
③专业课程合格,上一学期的专业必修,全校必修和限选课达到及格;
④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校纪处分和其他处分;
⑤推优对象的资格有效期为两学期,即推优之日所在学期及其下学期。
⑥针对春季学期,需已取得初级党课结业证书或已处在初级党课学习阶段;针对秋季学期,需已取得初级党课结业证书或已处在初级党课学习阶段或承诺在当前学期报名参与初级党课学习。
如有证据证明,其行为妨碍该次推优公正性的,由团支部上报院团委组织部取消其推优资格。
2、推优工作程序要求:
①团支部需在具备被推优资格的名单基础上,结合推优对象资格要求认真进行核查,最终确定具备推优资格的人选名单;被推优对象不是团员的,也可以参照上述办法进行推优,计入支部成员人数之中;
②根据上述人选名单核实其本人是否有参与推优入党的意愿,如其无入党意愿,可以弃权,由本人签名确认不再参与本次推优;不开展推优工作的团支部应由团支书做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由班主任签字交团委组织部备案。
③推优入党名额按照团支部团员人数(含28周岁以下党员)的8%~10%,采取“四舍五入法”确定;
④由团支部召开支部推优大会进行选举,需通知全体支部成员参加,大会到场支部成员超过支部总人数的3/4,大会方可继续进行,否则会议选举结果无效,需重新召开推优大会;
⑤推优大会原则上由团支书主持,如果团支书参加本次推优,则提前向院团委组织部申请,由党支书、支部委员或各班党小组组长主持推优大会,推优大会原则上应当邀请班主任参加,一名以上的正式党员进行监票;
⑥选举产生推优名单后,由团支书填写推优入党选举报告表(见附件一),将【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一)在【推优大会结束后3天内】交院团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并备案(组织部公邮twzzb@law.pku.edu.cn),同时进行公示监督,【逾期不上报的视为该团支部自动放弃本学期推优资格】,逾期不上报视为该团支部自动放弃本学期推优入党资格;
同时,推选出的优秀团员需填写团员推优考察写实表(见附件二),并上交初级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由本班团支书在选举结束后【3天内】收全并交院团委组织部备案;
⑦关于推优入党的相关程序,本通知如有未尽之处,请各位参照《团章》及《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办法》(2018年1月修订)。
3、各个团支部推优入党工作应于【2018年9月28日24点前】(建议为方便各支部工作,推优入党与党班团换届一起进行)完成。
各支部应于该日期前提交相应材料,其中电子版表格提交至院团委组织部公邮twzzb@law.pku.edu.cn;纸质版材料【推优入党选举报告表】、推选出团员的【团员推优考察写实表】和【初级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由团支书收齐后,以团支部为单位提交给组织部推优同学。
为了更好的规范各团支部推优入党工作的开展,加强团委组织部对于各团支部工作的指导,各团支部需在推优选举大会召开前【提前3天】通知院团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干事,届时组织部将委派1-2名同学对推优大会进行指导和监督。
联系人:丁晨妍 18810602278
金元媛 15810314806
谢婧妍 18811659593
张心颜 13683351599
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
2018年9月19日
附件一:推优入党报告
附件二:考察写实表
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关于做好 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办法 (2018年1月修订)
新的学期已经开始,各个支部的推优入党工作也将随之展开。为了更好的规范各团支部推优入党工作的开展,加强院团委组织部对于各团支部工作的指导,现就该项工作的具体开展作如下说明: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办法》,各支部开展推优入党工作需注意以下几点:
1、推优对象资格要求:
①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
②基本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规定的党员标准,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道德高尚,政治作风过硬;
③专业课程合格,上一学期的专业必修,全校必修和限选课达到及格;
④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校纪处分和其他处分;
⑤推优对象的资格有效期为两学期,即推优之日所在学期及其下学期。
⑥针对春季学期,需已取得初级党课结业证书或已处在初级党课学习阶段;针对秋季学期,需已取得初级党课结业证书或已处在初级党课学习阶段或承诺在当前学期报名参与初级党课学习。
如有证据证明,其行为妨碍该次推优公正性的,由团支部上报院团委组织部取消其推优资格。
2、推优工作程序要求:
①团支部需在具备被推优资格的名单基础上,结合推优对象资格要求认真进行核查,最终确定具备推优资格的人选名单;被推优对象不是团员的,也可以参照上述办法进行推优,计入支部成员人数之中;
②根据上述人选名单核实其本人是否有参与推优入党的意愿,如其无入党意愿,可以弃权,由本人签名确认不再参与本次推优;不开展推优工作的团支部应由团支书做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由班主任签字交团委组织部备案。
③推优入党名额按照团支部团员人数(含28周岁以下党员)的8%~10%,采取“四舍五入法”确定;
④由团支部召开支部推优大会进行选举,需通知全体支部成员参加,大会到场支部成员超过支部总人数的3/4,大会方可继续进行,否则会议选举结果无效,需重新召开推优大会;
⑤推优大会原则上由团支书主持,如果团支书参加本次推优,则提前向院团委组织部申请,由党支书、支部委员或各班党小组组长主持推优大会,推优大会原则上应当邀请班主任参加,一名以上的正式党员进行监票;
⑥选举产生推优名单后,由团支书填写推优入党选举报告表(见附件一),将【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一)在【推优大会结束后3天内】交院团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并备案(组织部公邮twzzb@law.pku.edu.cn),同时进行公示监督,【逾期不上报的视为该团支部自动放弃本学期推优资格】,逾期不上报视为该团支部自动放弃本学期推优入党资格;
同时,推选出的优秀团员需填写团员推优考察写实表(见附件二),并上交初级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由本班团支书在选举结束后【3天内】收全并交院团委组织部备案;
⑦关于推优入党的相关程序,本通知如有未尽之处,请各位参照《团章》及《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办法》(2018年1月修订)。
3、各个团支部推优入党工作应于【2018年9月28日24点前】(建议为方便各支部工作,推优入党与党班团换届一起进行)完成。
各支部应于该日期前提交相应材料,其中电子版表格提交至院团委组织部公邮twzzb@law.pku.edu.cn;纸质版材料【推优入党选举报告表】、推选出团员的【团员推优考察写实表】和【初级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由团支书收齐后,以团支部为单位提交给组织部推优同学。
为了更好的规范各团支部推优入党工作的开展,加强团委组织部对于各团支部工作的指导,各团支部需在推优选举大会召开前【提前3天】通知院团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干事,届时组织部将委派1-2名同学对推优大会进行指导和监督。
联系人:丁晨妍 18810602278
金元媛 15810314806
谢婧妍 18811659593
张心颜 13683351599
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
2018年9月19日
附件一:推优入党报告
附件二:考察写实表
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关于做好 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办法 (2018年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