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yh1122银河国际201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成果提交的通知
时间:2016-09-14 来源:作者:
关于yh1122银河国际201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成果提交的通知
yh1122银河国际各实践支队:
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已接近尾声,为开展实践成果的总结表彰工作,即日起提交社会实践成果。
一、提交时间与方式
(一)团队实践
1、单一院系团队、非社团及其他校内组织的跨院系团队
yh1122银河国际院系团队请于【9月18日(星期日)中午12:00前】将实践成果电子版提交至yh1122银河国际团委组织部邮箱pkulawtwzzb@126.com,并于【9月19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将实践成果电子版提交至校团委社会实践部邮箱pkusp2016@163.com务必在邮件名称中注明团队编号和团队类型(红色之旅/改革之路/创新之翼/基层之声/志愿之歌/文化之源),并在邮件正文注明团队联系人联系方式。有实物选交材料的,请提交至yh1122银河国际团委办公室(凯原楼201)。
跨院系团队请将实践成果提交至领队所在院系团委,详见该院系团委通知。
2、学生社团团队、其他校内组织团队
请于【9月19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将实践成果电子版提交至校团委社会实践部邮箱pkusp2016@163.com,来信标题为“团队编号+团队名”,并在邮件正文注明团队类型(红色之旅/改革之路/创新之翼/基层之声/志愿之歌/文化之源)与联系人、联系方式。有实物选交材料的,请提交至校团委社会实践部(新太阳活动中心104)。
3、所有必交材料均应以电子版形式打包提交。
(二)个人实践
参与个人实践的同学,请于【9月18日(星期日)中午12:00前】将实践成果电子版提交至pkulawtwzzb@126.com,邮件名称为“本人院系+学号+姓名+实践名”,并在邮件正文注明本人联系方式。
(三)形势与政策实践课社会实践课程学员
本学期选修本课的学员除按团队或个人成果提交要求提交成果外,需同时将材料提交至社会实践课程专用邮箱,来信务必以“本人姓名+院系+学号”为标题,并在邮件正文注明本人联系方式。
二、提交内容(请仔细核对)
(一)必交材料
1、团队实践需上交《团队实践支出统计表》(见附件1)、《团队实际成行人员名单》(见附件2);
2、相应主题板块要求的社会调研报告、课题研究报告、实习见习报告、志愿服务报告(5000字以内为宜)等;
3、实践活动总结(2000字以内为宜);
4、至少一篇个人心得体会;
5、至少10张活动照片;
要求:1)突出展现团队特点;2)每张照片配有简短说明,格式为txt文本;3)包含一张团队成员合照;4)对焦清晰,重点明确,分辨率满足最基本的宣传需要;5)尽量避免过度处理,可以进行基本的裁剪;
(二)选交材料
(1)《实践地接收单位关于建立社会实践基地的意向反馈表》;
(2)视频类实践成果;
(3)实践活动媒体报道截图或链接。
三、评审办法
初审:
(1)单一院系或跨院系团队、个人实践由yh1122银河国际团委初审;
(2)学生社团与其他校内组织团队由校团委社会实践部初审。
(3)初审单位依据成果质量向校团委社会实践部推荐实践活动中的优秀团队、个人、成果和优秀指导教师奖项。经由全校复评后确定校级奖励和所获资助额度。
复审:
院系级优秀团队经过全校复审,优秀者可获校级优秀团队称号,获得第一档资助额度;其余院系级优秀团队可获得第二档资助额度。提交完整材料但未获院系推优的团队,可获得第三档资助额度;其余未提交完整材料的团队则不予资助。
如有任何问题欢迎在BBS_PKUPractice版上发帖或致电团队联络人咨询,也可前往校团委社会实践部(新太阳活动中心104,电话62747392)咨询。(本通知所涉所有表格均可在未名BBS_PKUPractice版置顶帖中下载)
联系人:曹 远 18811739366
曹 烁 15831660572
李婉玉 18801375386
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
2016年9月14日
附件1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支出表
附件2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实际出行人员名单
yh1122银河国际各实践支队:
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已接近尾声,为开展实践成果的总结表彰工作,即日起提交社会实践成果。
一、提交时间与方式
(一)团队实践
1、单一院系团队、非社团及其他校内组织的跨院系团队
yh1122银河国际院系团队请于【9月18日(星期日)中午12:00前】将实践成果电子版提交至yh1122银河国际团委组织部邮箱pkulawtwzzb@126.com,并于【9月19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将实践成果电子版提交至校团委社会实践部邮箱pkusp2016@163.com务必在邮件名称中注明团队编号和团队类型(红色之旅/改革之路/创新之翼/基层之声/志愿之歌/文化之源),并在邮件正文注明团队联系人联系方式。有实物选交材料的,请提交至yh1122银河国际团委办公室(凯原楼201)。
跨院系团队请将实践成果提交至领队所在院系团委,详见该院系团委通知。
2、学生社团团队、其他校内组织团队
请于【9月19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将实践成果电子版提交至校团委社会实践部邮箱pkusp2016@163.com,来信标题为“团队编号+团队名”,并在邮件正文注明团队类型(红色之旅/改革之路/创新之翼/基层之声/志愿之歌/文化之源)与联系人、联系方式。有实物选交材料的,请提交至校团委社会实践部(新太阳活动中心104)。
3、所有必交材料均应以电子版形式打包提交。
(二)个人实践
参与个人实践的同学,请于【9月18日(星期日)中午12:00前】将实践成果电子版提交至pkulawtwzzb@126.com,邮件名称为“本人院系+学号+姓名+实践名”,并在邮件正文注明本人联系方式。
(三)形势与政策实践课社会实践课程学员
本学期选修本课的学员除按团队或个人成果提交要求提交成果外,需同时将材料提交至社会实践课程专用邮箱,来信务必以“本人姓名+院系+学号”为标题,并在邮件正文注明本人联系方式。
二、提交内容(请仔细核对)
(一)必交材料
1、团队实践需上交《团队实践支出统计表》(见附件1)、《团队实际成行人员名单》(见附件2);
2、相应主题板块要求的社会调研报告、课题研究报告、实习见习报告、志愿服务报告(5000字以内为宜)等;
3、实践活动总结(2000字以内为宜);
4、至少一篇个人心得体会;
5、至少10张活动照片;
要求:1)突出展现团队特点;2)每张照片配有简短说明,格式为txt文本;3)包含一张团队成员合照;4)对焦清晰,重点明确,分辨率满足最基本的宣传需要;5)尽量避免过度处理,可以进行基本的裁剪;
(二)选交材料
(1)《实践地接收单位关于建立社会实践基地的意向反馈表》;
(2)视频类实践成果;
(3)实践活动媒体报道截图或链接。
三、评审办法
初审:
(1)单一院系或跨院系团队、个人实践由yh1122银河国际团委初审;
(2)学生社团与其他校内组织团队由校团委社会实践部初审。
(3)初审单位依据成果质量向校团委社会实践部推荐实践活动中的优秀团队、个人、成果和优秀指导教师奖项。经由全校复评后确定校级奖励和所获资助额度。
复审:
院系级优秀团队经过全校复审,优秀者可获校级优秀团队称号,获得第一档资助额度;其余院系级优秀团队可获得第二档资助额度。提交完整材料但未获院系推优的团队,可获得第三档资助额度;其余未提交完整材料的团队则不予资助。
如有任何问题欢迎在BBS_PKUPractice版上发帖或致电团队联络人咨询,也可前往校团委社会实践部(新太阳活动中心104,电话62747392)咨询。(本通知所涉所有表格均可在未名BBS_PKUPractice版置顶帖中下载)
联系人:曹 远 18811739366
曹 烁 15831660572
李婉玉 18801375386
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
2016年9月14日
附件1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支出表
附件2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实际出行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