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次法硕全体大会暨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候选人及代表初步名单公示
时间:2013-10-15 来源:作者:
根据《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三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安排》,截至2013年10月14日10时,共有两位同学报名参选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主席。现将名单公示如下(按照姓氏笔画排序):
刘 宽 (2012级法律硕士)
张家瑞 (2012级法律硕士)
同时经万柳学区辅导员庆格勒老师及yh1122银河国际团委副书记杨宗威、两位主席候选人及其他部分法律硕士同学现场监督下,现大会代表抽签工作已经结束。10月15日,选举委员会根据《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章程》对产生的代表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符合规定的大会代表名单初步公示如下:
2013级法律硕士1班代表:诸颖 郑雨涵 郑佳萍 吴丽丽
候补:周静 周舟
2013级法律硕士2班代表:王丽娟 王泽强 王文心 史超
候补:彭飞 栾天
2013级法律硕士3班代表:刘若谷 李标 李怀瑾 李研美
候补:雷亚芸 雷霭雯
2013级法律硕士4班代表:董威 洪加军 曾文宏 傅文隽
候补:冯锐 陈叶
2012级法律硕士1班代表:高文秀 崔君凤 贾宇飞 姜雨润
候补:邓锐 丁猛
2012级法律硕士2班代表:罗安琪 李雪妍 李传慧 罗艺欣
候补:江煌
2012级法律硕士3班代表:史晨 蒲毅 沈思 宋林志
候补:闫鑫 李弘杰
2012级法律硕士4班代表:张弼茜 严晓威 周亢 宗姝洁
候补:张华华 袁明
2011级法律硕士1班代表:康闰哲 陈蝶
候补:韩超
2011级法律硕士2班代表:李晓宇 亓蒙
候补:申婧茹 林祖鈆
2011级法律硕士3班代表:杨健 姚媛
候补:王卫娟 吴海军
2011级法律硕士4班代表:张帆 张强
候补:周莉
如对候选人及大会正式代表资格有异议的,请直接向选举委员会反映或者在异议期内发送邮件至pkujmunion2013@126.com。拟提出异议的同学,请以“异议-姓名-班级-联系方式”为标题发送邮件,异议内容须包括异议对象、异议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异议须属实名,选举委员会不接受匿名异议,所有异议信息将被严格保密。公示及异议截止时间为 2013年10月19日12:00,逾期不再接受异议。
同时以上各位正式代表需在 2013年10月17日下午16:00之前下载承诺书(见附件),并填写完成之后,持本人学生证交到yh1122银河国际团委凯原楼210办公室,完成代表资格确认程序。逾期未提交承诺书的代表视为自动弃权,将由本班候补代表依序递补,如本班候补代表不足,则在同年级候补代表中抽签产生大会代表,若仍然不足的情况下,将由选举委员会按照特殊程序产生大会代表。
选举委员会将在10月19日下午公示候选人及正式代表最终确认名单。
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三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
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选举委员会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承诺书
刘 宽 (2012级法律硕士)
张家瑞 (2012级法律硕士)
同时经万柳学区辅导员庆格勒老师及yh1122银河国际团委副书记杨宗威、两位主席候选人及其他部分法律硕士同学现场监督下,现大会代表抽签工作已经结束。10月15日,选举委员会根据《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章程》对产生的代表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符合规定的大会代表名单初步公示如下:
2013级法律硕士1班代表:诸颖 郑雨涵 郑佳萍 吴丽丽
候补:周静 周舟
2013级法律硕士2班代表:王丽娟 王泽强 王文心 史超
候补:彭飞 栾天
2013级法律硕士3班代表:刘若谷 李标 李怀瑾 李研美
候补:雷亚芸 雷霭雯
2013级法律硕士4班代表:董威 洪加军 曾文宏 傅文隽
候补:冯锐 陈叶
2012级法律硕士1班代表:高文秀 崔君凤 贾宇飞 姜雨润
候补:邓锐 丁猛
2012级法律硕士2班代表:罗安琪 李雪妍 李传慧 罗艺欣
候补:江煌
2012级法律硕士3班代表:史晨 蒲毅 沈思 宋林志
候补:闫鑫 李弘杰
2012级法律硕士4班代表:张弼茜 严晓威 周亢 宗姝洁
候补:张华华 袁明
2011级法律硕士1班代表:康闰哲 陈蝶
候补:韩超
2011级法律硕士2班代表:李晓宇 亓蒙
候补:申婧茹 林祖鈆
2011级法律硕士3班代表:杨健 姚媛
候补:王卫娟 吴海军
2011级法律硕士4班代表:张帆 张强
候补:周莉
如对候选人及大会正式代表资格有异议的,请直接向选举委员会反映或者在异议期内发送邮件至pkujmunion2013@126.com。拟提出异议的同学,请以“异议-姓名-班级-联系方式”为标题发送邮件,异议内容须包括异议对象、异议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异议须属实名,选举委员会不接受匿名异议,所有异议信息将被严格保密。公示及异议截止时间为 2013年10月19日12:00,逾期不再接受异议。
同时以上各位正式代表需在 2013年10月17日下午16:00之前下载承诺书(见附件),并填写完成之后,持本人学生证交到yh1122银河国际团委凯原楼210办公室,完成代表资格确认程序。逾期未提交承诺书的代表视为自动弃权,将由本班候补代表依序递补,如本班候补代表不足,则在同年级候补代表中抽签产生大会代表,若仍然不足的情况下,将由选举委员会按照特殊程序产生大会代表。
选举委员会将在10月19日下午公示候选人及正式代表最终确认名单。
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三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
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选举委员会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