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公告(第2号)

  为更好发挥研究生代表大会职能,鼓励研究生同学通过提案表达诉求,规范提案程序,制定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规则。

一、【提案主体】以下主体具有提案权:
1. 一名及以上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
2. 十名及以上yh1122银河国际在读全日制研究生联名;
3. 第十二届研究生会执委会;
4. 研究生各班级班委会。

二、【提案程序】有权提案的主体需填写提案表(见附件),并于5月9日(周四)中午11:00前,将纸质版提交至yh1122银河国际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andaihuitian@163.com。
  研代会代表或研究生的提案需全体提案人在提案表上签字;第十二届研究生会执委会的提案由秘书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班委会的提案由班长签字。

三、【提案内容】提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关于研究生会各项组织制度的建议;
2. 关于研究生会执委会工作内容的建议;
3. 关于研究生群体共同利益的诉求。

四、【列入议程】选举委员会对提案进行收集、整理,并决定是否将提案列入研代会议程。

五、【表决与效力】被列入大会议程的提案,内容涉及第三条第一项的需经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表决通过,其他议案经过半数以上代表表决通过发生效力,交由第十三届研究生会执委会执行。

  本规则由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解释。

     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


 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