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主席选举安排
时间:2012-05-07 来源:作者:
一、选举日程
5月7日,成立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
5月7日至5月14日(截至当日16:00),大会代表报名;
5月7日至5月14日(截至当日16:00),执委会主席候选人报名;
5月18日,确定大会代表初步名单,确认执委会主席候选人参选资格;
5月18日至5月20日(截至当日24:00),大会代表、执委会主席候选人公示,接受异议;
5月21日,公布异议处理结果以及大会代表、执委会主席候选人最终名单;
5月21日至5月26日,执委会主席候选人竞选宣传;
5月27日,召开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二、执委会主席参选资格及报名办法
满足下列条件者,方可竞选yh1122银河国际研究生会执委会主席:
1、yh1122银河国际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各年级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法学博士(包括延期毕业的法学博士)。
2、在读期间未受过学校处分,所有课程均合格,无补考记录。
3、执委会主席参选人不得同时担任大会代表。
4、保证在任期间无长期离校事由(学校假期及法定假期除外)。
请有意参选yh1122银河国际研究生会执委会主席的同学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并于5月14日(周一)16:00前将纸质版报至yh1122银河国际团委办公室(凯原楼210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邮箱pkulaw2012@126.com,邮件须以“主席报名-姓名-年级-班级”为标题。
三、大会代表资格及报名办法
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担任yh1122银河国际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
1、yh1122银河国际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各年级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法学博士(包括延期毕业的法学博士)。
2、未受过学校处分,所有课程均合格,无补考记录。
3、未报名参选执委会主席。
请有意担任大会代表的同学将个人简介(必须包括:姓名、学号、学生类别、年级、班级、联系方式、宿舍号)于2012年5月14日(周一)16:00前发送至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邮箱 pkulaw2012@126.com,邮件须以“代表-学生类别-姓名-年级-班级”为标题(如:代表-法律硕士-张三-10级-4班),每封邮件只能包含一位同学的个人信息。
代表报名信息不完整的,报名无效;同一邮箱发出多个代表报名信息的,此邮箱发出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同一报名信息经由不同邮箱多次报名的,报名信息有效。
四、代表产生办法
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将于2012年5月27日(周日)召开,正式代表人数共29人。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并报yh1122银河国际团委批准,29名代表名额分配如下:
1、09、10、11级法律硕士代表人数分别为4人、6人、6人,共16人;
2、10、11级法学硕士代表人数分别为4人、4人,共8人;
3、08、09、10、11级法学博士代表人数分别为1人、1人、1人、1人,延期毕业博士代表人数1人,共5人。
代表名额尽可能平均分配到每个班级。截至到5月14日(周一)16:00,如果各年级报名人数符合相应的规定名额,则直接产生大会代表;如果报名人数少于规定名额,则由选举委员会协商产生大会代表。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规定名额,则由选举委员会按照特别程序产生大会代表。
5月18日至5月20日为大会代表公示期,如在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则最终代表名单确定。
涉及yh1122银河国际研究生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主席选举规则的具体事宜,由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负责解释。换届选举相关工作进展将在“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网”随时公布,请予以关注。
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
二零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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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成立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
5月7日至5月14日(截至当日16:00),大会代表报名;
5月7日至5月14日(截至当日16:00),执委会主席候选人报名;
5月18日,确定大会代表初步名单,确认执委会主席候选人参选资格;
5月18日至5月20日(截至当日24:00),大会代表、执委会主席候选人公示,接受异议;
5月21日,公布异议处理结果以及大会代表、执委会主席候选人最终名单;
5月21日至5月26日,执委会主席候选人竞选宣传;
5月27日,召开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二、执委会主席参选资格及报名办法
满足下列条件者,方可竞选yh1122银河国际研究生会执委会主席:
1、yh1122银河国际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各年级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法学博士(包括延期毕业的法学博士)。
2、在读期间未受过学校处分,所有课程均合格,无补考记录。
3、执委会主席参选人不得同时担任大会代表。
4、保证在任期间无长期离校事由(学校假期及法定假期除外)。
请有意参选yh1122银河国际研究生会执委会主席的同学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并于5月14日(周一)16:00前将纸质版报至yh1122银河国际团委办公室(凯原楼210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邮箱pkulaw2012@126.com,邮件须以“主席报名-姓名-年级-班级”为标题。
三、大会代表资格及报名办法
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担任yh1122银河国际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
1、yh1122银河国际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各年级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法学博士(包括延期毕业的法学博士)。
2、未受过学校处分,所有课程均合格,无补考记录。
3、未报名参选执委会主席。
请有意担任大会代表的同学将个人简介(必须包括:姓名、学号、学生类别、年级、班级、联系方式、宿舍号)于2012年5月14日(周一)16:00前发送至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邮箱 pkulaw2012@126.com,邮件须以“代表-学生类别-姓名-年级-班级”为标题(如:代表-法律硕士-张三-10级-4班),每封邮件只能包含一位同学的个人信息。
代表报名信息不完整的,报名无效;同一邮箱发出多个代表报名信息的,此邮箱发出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同一报名信息经由不同邮箱多次报名的,报名信息有效。
四、代表产生办法
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将于2012年5月27日(周日)召开,正式代表人数共29人。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并报yh1122银河国际团委批准,29名代表名额分配如下:
1、09、10、11级法律硕士代表人数分别为4人、6人、6人,共16人;
2、10、11级法学硕士代表人数分别为4人、4人,共8人;
3、08、09、10、11级法学博士代表人数分别为1人、1人、1人、1人,延期毕业博士代表人数1人,共5人。
代表名额尽可能平均分配到每个班级。截至到5月14日(周一)16:00,如果各年级报名人数符合相应的规定名额,则直接产生大会代表;如果报名人数少于规定名额,则由选举委员会协商产生大会代表。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规定名额,则由选举委员会按照特别程序产生大会代表。
5月18日至5月20日为大会代表公示期,如在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则最终代表名单确定。
涉及yh1122银河国际研究生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主席选举规则的具体事宜,由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负责解释。换届选举相关工作进展将在“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网”随时公布,请予以关注。
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
二零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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