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1122银河国际研究生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主席选举规则

  为保证选举公正、公开、有序地进行,保障各候选人平等参与选举的正当权利,现将yh1122银河国际研究生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主席选举相关规则公布如下:

一、会议出席
  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出席大会,选举方为有效。会议代表不得以任何方式委托其他人投票。会议代表出席会议必须出示学生证,并在会议记录中签到。若出席会议的代表少于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选举无法有效进行,由选举委员会组织择期另行举行会议。

二、候选人演讲规则
  选举过程分候选人演讲和代表提问两个环节,具体如下:
  候选人演讲时间第一轮为8分钟,回答代表提问时间为5分钟。如有第二轮选举,则演讲时间为5分钟,代表提问时间为3分钟。如果进入第三轮选举,演讲时间为3分钟,代表不再提问。
  演讲时可同时进行幻灯片展示,选举委员会不提供幻灯片操作人员。

三、选举规则
  若候选人为两人以上,则第一轮得票超过与会代表半数即当选;若无人得票超过半数,则第一轮得票最多之两人进入第二轮选举,由大会代表进行第二轮投票,得票最多者即当选。若第二轮两人票数相等,则进行第三轮投票,得票多者当选。若第三轮两人票数仍相等,则将三轮票数相加,得票最高者当选。
  若候选人为两人,则得票多者即当选,但得票数不得低于与会代表数的二分之一。若二位候选人得票数都未达出席会议代表数的二分之一,则再次投票,以得票数多者即当选,但得票数不得低于与会代表数的三分之一。
若候选人为一人,由代表投信任票,票数超过与会代表半数的,则当选。

四、大会在代表投票后当场唱票,并公布选举结果。
  
  本规则由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解释。


                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
                        二零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