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2018级相关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11 来源:作者:
yh1122银河国际2016、2017、2018级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级:
新的学期已经开始,各党、团、班的换届工作也将随之展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学校、学院关于党、团、班团组织建设的相关规定,各党团支委会和班委会任期一年,本学期应换届党支部、团支部、班级为:17、18级本硕博党支部、团支部、班级;16级本、博的党支部、团支部、班级。为了更好地规范各党支部、团支部、班级的换届工作,加强学院对于基层党组织、团组织以及班级工作的指导,学院团委和学生工作办公室现就此项工作的具体开展做出如下说明:
一、职位设置
1、党支部可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分工负责党支部事务。
团支部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原则上总人数不超过4人。
2、班委会可设置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也可以根据本班级需要,自行设置班委会组成人员,原则上总人数不超过7人。
3、经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原则上任期为一学年,无特殊原因,不允许已当选党团支部委员、班委成员擅自退出;如确有特殊情况或者需要,必须经本班班主任同意和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后,方可退出、改选。
4.党支部委员不得兼任班团职务,但是鼓励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或者班长兼任团支部委员会委员。
二、选举时间
党支部、团支部和班委会的换届应于每学年的第一个学期的第一个月内完成,二者的选举大会可以同时进行。根据今年校历安排,建议2016、2017、2018级本硕博相关党支部、团支部、班级的换届选举大会在【2019年9月30日17:00前】进行,各班先进行班委换届选举,再进行团支部、党支部换届选举,并须将具体时间、地点【提前3天】报团委组织部,以便院团委组织部统筹整体监督工作。
三、选举相关程序及要求
1、党、团支部选举实行民主集中制,先投票选出委员3人,然后当选委员进行民主分工,本支部或班内所有党员或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均有投票资格并且原则上都应当参与选举投票;班委会选举实行民主投票制,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本班内所有成员均有投票资格并且原则上都应当参与选举投票。
2、没有受过学校任何处分的党员、团员同学,均有资格报名成为党、团支部委员候选人;没有受过学校任何处分的本班同学,均有资格报名成为班委会成员候选人,正式的候选人名单由原团支部和班委会根据班内成员自荐和他荐结果,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加以确定。为更好的落实学校、学院“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工作的要求,建议各团支部书记职务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
3、选举由原党支书、团支书、班长主持,应邀请本班班主任和团委组织部监督人员参加。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党支部选举大会的参与人数应达到本支部党员(含预备党员)的4/5,否则选举结果无效。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团支部选举大会的参与人数应达到本支部团员的2/3,否则选举结果无效;班委选举大会的参与人数应当达到本班总人数的2/3,否则选举结果无效。
4、候选人竞选应当发表3-5分钟的竞选演讲,演讲顺序由各支部、班级自主决定。
5、投票完成后,由监票和计票人员当场唱票、统计,并宣布选举结果。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6、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监票人、计票人和监督员。
7、选举须有院团委组织部监督人员在场全程监督。
8、选举结束后,由全体成员会议主持人分别填写《党支部换届选举报告表》(附件一)、《团支部换届选举报告表》(请见附件二,包括团支部委员名单及团小组组长名单)以及c(附件三),请务必详细注明所有当选委员的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并由新当选党支书、团支书、班长签字确认选举结果,原则上在【会议结束当天】将填写完整、签名齐全的报告表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公邮twzzb@law.pku.edu.cn,文件标题及邮件标题请以“201X级法学博士/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第X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换届选举报告表”命名。
9、选举结果报至yh1122银河国际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后,经审核选举流程及公示选举结果无异议后下发任命文件,选举结果方能生效。
四、其他事项请参照yh1122银河国际及yh1122银河国际的相关规定。
联系人:王晓臻 13718564663
张心颜 13683351599
蔡欣利 13167580212
王涔颖 18811618709
黎 凯 13521517966
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