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yh1122银河国际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3-06 来源:作者:
yh1122银河国际各团支部:
根据团市委《2021年度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自查工作提示》要求,为贯彻落实《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团组字〔2020〕3号)精神,现就2021年度yh1122银河国际团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
全体yh1122银河国际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交纳团费,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团员每月应交纳团费0.2元。其中2021年新入学的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团员需交纳2021年下半年共6个月的团费,每人总计1.2元;2022年夏季毕业的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团员需交纳2021年全年及2022年上半年共18个月的团费,每人总计3.6元;其余团员需交纳2021年全年共12个月的团费,每人总计2.4元。
2. 特殊情况:团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团员之日起交纳团费。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二、工作要求
1. 各支部要严格落实团员人数,严守团的纪律,对于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团费的团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各支部团支书收齐、汇总本支部的团费,于3月8日(周二)中午12点前:①通过扫描附件一中的二维码上交本支部团费。付款需备注“支部名称(例:20法本法硕)+团支书姓名+缴纳团员总数”。②填写附件一表格,将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为“支部名称+缴纳团员总数+是/否缴齐”,发至团委组织部邮箱 twzzb@law.pku.edu.cn。
联 系 人:刘芮青
联系电话:18600174639
附件一:2021年度yh1122银河国际基层院系上缴团费统计表
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
202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