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1122银河国际关于评选本年度港澳侨及台湾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yh1122银河国际关于评选本年度港澳侨及

台湾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港澳侨及台湾同学: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办《关于200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学校《关于评选本年度港澳侨及台湾学生奖学金的通知》,我院现在开始评审本年度的港澳侨及台湾学生奖学金。具体要求及相关安排如下:

1、评审对象:

在我院就读的港澳侨及台湾学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中已得香港保送生奖学金(华润奖学金)的同学不在此次评奖范围内。

我院有资格参评的学生名单(见附件1 upload/2008_11/08111312429260.rar

2、奖学金申请条件:

1)在我校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2008级新生及延长学习年限者除外);

2)在我校就读的04级本科生,并免试推荐为我校08级硕士研究生的港澳台侨学生;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5)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各分三个等级:

   本科生一等奖每年4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硕士生一等奖每年6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3000元;

博士生一等奖每年8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

4、根据校发“台湾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和“港澳及华侨奖学金名额分配表”,我院各奖学金的名额如下: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港澳侨学生奖学金

本:1

本:1

本:2

 

博:1

 

台湾学生奖学金

 

本:1

 

博:2

博:3

博:3

各位同学在申请时,可在表格的“申请类别”中选择自己希望获得的奖项,我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结合同学的申请情况,并参照《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2 upload/2008_11/08111312437612.rar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3 upload/2008_11/08111312439377.rar )的申请条件组织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并公示。

5、有意申请的同学需在1114日(星期五)下午500之前,提交以下材料:

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纸版:一式两份)(见附件4 upload/2008_11/08111312445468.rar

2)《申请人基本信息表》(纸版)(见附件5 upload/2008_11/08111312441462.rar

3)提交方式:

纸版:交到法学楼5118办公室(张敏)

电子版:发至邮箱lawsa@126.com

 

                                          yh1122银河国际学工办

                                         200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