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1122银河国际关于评选本年度港澳侨及台湾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08-11-13 来源:作者:
yh1122银河国际关于评选本年度港澳侨及
台湾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港澳侨及台湾同学: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办《关于200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学校《关于评选本年度港澳侨及台湾学生奖学金的通知》,我院现在开始评审本年度的港澳侨及台湾学生奖学金。具体要求及相关安排如下:
1、评审对象:
在我院就读的港澳侨及台湾学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中已得香港保送生奖学金(华润奖学金)的同学不在此次评奖范围内。
我院有资格参评的学生名单(见附件1
upload/2008_11/08111312429260.rar
)
2、奖学金申请条件:
(1)在我校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2008级新生及延长学习年限者除外);
(2)在我校就读的04级本科生,并免试推荐为我校08级硕士研究生的港澳台侨学生;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5)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各分三个等级:
本科生一等奖每年4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硕士生一等奖每年6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3000元;
博士生一等奖每年8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
4、根据校发“台湾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和“港澳及华侨奖学金名额分配表”,我院各奖学金的名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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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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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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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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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侨学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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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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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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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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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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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学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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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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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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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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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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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在申请时,可在表格的“申请类别”中选择自己希望获得的奖项,我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结合同学的申请情况,并参照《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2
upload/2008_11/08111312437612.rar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3
upload/2008_11/08111312439377.rar
)的申请条件组织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并公示。
5、有意申请的同学需在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5:00之前,提交以下材料:
(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纸版:一式两份)(见附件4
upload/2008_11/08111312445468.rar
)
(2)《申请人基本信息表》(纸版)(见附件5
upload/2008_11/08111312441462.rar
)
(3)提交方式:
纸版:交到法学楼5118办公室(张敏)
yh1122银河国际学工办
200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