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换届选举
时间:2010-10-25 来源:作者:
第九届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法律硕士联合会的统一部署,兹定于11月6日(周六)晚19:00在yh1122银河国际电教楼305室举行第十届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换届选举。
本次选举选出新一届执委会主席一名,并由执委会主席组建新一届执行委员会,全面负责联合会的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
现将此次换届选举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选举日程
10月26日—11月2日,代表报名时间、主席候选人报名时间。
11月3日—11月5日,确定代表和候选人和代表和候选人公示。
11月6 日19:00于电教305召开第十届法律硕士联合会换届选举大会。
二、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
为了保障换届选举的公平、民主、高效、有序地进行,根据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章程及相关制度,特成立换届选举委员会。
选举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 任:王少星 第九届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主席(08级法律硕士)
副主任:陈秋贤(08级法律硕士)
选举委员会秘书:石欢(09级法律硕士)姜婷婷(09级法律硕士)
王森(10级法律硕士)卢少虹(10级法律硕士)
三、代表的产生
本次换届大会代表从08级、09级、10级全体法律硕士中产生,正式代表人数共33人。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各年级总人数的比例和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确定,33名代表名额分配如下:
1、08级法律硕士代表人数分别为9人。
2、09级法律硕士代表人数分别为12人。
3、10级法律硕士代表人数分别为12人。
注:代表名额尽可能平均分配到每个班级,
截至到11月2日16:00时,如果各年级报名人数符合相应的规定名额,则直接产生会议代表;如果报名人数少于规定名额,则由选举委员会协商产生会议代表。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规定名额,则由选举委员会按照特别程序产生会议代表。
四、主席候选人的产生
符合下列条件者,有权竞选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主席:
1、yh1122银河国际在读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有意为yh1122银河国际全体法律硕士同学服务。
2、未受过学校处分,所有课程均合格,无补考记录。
3、主席参选人不得同时担任代表。
五、报名办法
请有意参选法律硕士联合会主席的同学将个人简历(可以附工作成果、工作设想)在11月2日16:00前发至pkujmunion@126.com。
请有意担任代表的同学把个人简介(包括姓名、学号、年级、班级、职务)于11月2日16:00前发至pkujmunion@126.com。
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换届选举委员会
201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