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借用体育场地的通知

  按照校团委[2011]10号文件的有关精神,yh1122银河国际团委特将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借用体育场地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适用范围
  由yh1122银河国际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法硕联合会、社团及班级、团支部于8:00—18:00间组织的学生体育活动。

二、场地情况
  目前可借用的体育场地为一体东操场(共1个)、五四小足球场(共2个)。

三、借用方法
1.时间:周五14:30—17:00可借下一周体育场地;
2.流程:
1、到yh1122银河国际团委办公室(电教215)开具介绍信,在相应时间段到学生课外活动指导中心文化体育部(老生物楼210室)填写“体育场地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联,由负责老师给出审核意见;
2、在得到审核意见后,于同一时间段持申请表到体育教研部场馆管理中心(五四体育活动中心一层羽毛球场南侧)办理批复手续。批复后,第一联留存在场馆管理中心备案;第二联由申请单位保存,并于使用场地时交给相应场地值班人员。

四、注意事项
1.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法硕联合会、社团以及班级、团支部等借用体育场地须持有院团委书记签字盖章的介绍信,否则不予办理;
2.外国留学生借用体育场地须持有学校国际合作部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意见,交予校团委文化体育部办理,否则不予办理;
3.yh1122银河国际学生个人邀请校外人士开展体育活动,原则上不予办理;有关单位邀请校外人士与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开展体育活动,须提供被邀请方详细信息并审批通过后,由场地管理部门收取一定的场地维护费;
4.若申请开展的体育活动有赞助商支持等经费来源,则场地管理部门需要收取一定的场地维护费,并需要提前一周向文化体育部提交活动方案。

五、说明
1.借用18:00后的体育场地须直接到体育教研部场馆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2.“北大杯”体育赛事所用足球场地主要集中在一体东操场。为了保证赛事的顺利进行,体教部和指导中心将尽可能将其他体育活动协调在五四小足球场开展;
3.由于本学期课程安排有所变动,可借用体育场地的时间顺势调整,具体情况请参考附件:《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yh1122银河国际体育场地安排一览表》。



              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
                    2011年3月14日



 借用体育场地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