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1122银河国际关于评选2011届优秀毕业生的工作安排
时间:2011-03-31 来源:作者:
为了搞好毕业生教育与鉴定工作,表彰大学期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毕业生,根据《yh1122银河国际关于评选201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奖励条例》及北京市教委有关规定,特将今年我院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3月31日 公示《yh1122银河国际关于评选2011届优秀毕业生的工作安排》
3月31日—4月7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公示并接受异议
4月13日 14:00 毕业班级党班团干部大会暨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集体会议(地点:电教305)
4月13日—4月27日 各毕业年级依照学院规定进行评审选拔并提交相关材料
4月28日—5月6日 初评名单公示并接受异议
5月11日 将初评结果录入学生工作系统
二、评审安排
(一)资格
优秀毕业生评选资格条件( 点击查看)
(二)名额
2011年应届毕业生中校级优秀毕业生占实际毕业生总数的10%,市级优秀毕业生的比例为本科生实际毕业生总数的5%。
我院预计毕业名额(注:不含应当本年毕业但已申请延期毕业学生):
预计优秀毕业生名额
(三)责任机构
1.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全院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2.各毕业年级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由班级或年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2007级本科生以年级为单位,年级党支书、各班班长、团支书为评选工作小组主要成员;
2009级法学硕士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各班党支书、班长、团支书为评选工作小组主要成员;
2008级法律硕士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各班党支书、班长、团支书为评选工作小组主要成员;
2007级法学博士研究生以年级为单位,党支书、班长为评选工作小组主要成员;
3.各个班级或年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执行具体的评选工作事宜,并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
(四)流程
1.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示《yh1122银河国际关于评选2011届优秀毕业生的工作安排》,除有特殊事宜外,本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以该工作安排为依据执行。
2.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示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并在公示期和异议期接受、处理异议。
3.对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有异议的同学,须在公示期和异议期内,持《异议申请书》和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yh1122银河国际(电教221)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异议。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异议处理意见。
4.各个班级或年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于4月13日下午14:00在电教305参加由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的评审工作布置会议;并于4月13日—27日依据最终的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进行评选,评选方式采用投票制,所有应届毕业生享有投票权,一人一票,代投票的需有《代投票委托书》,且一人最多代投一票。
5.各个班级或年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需将所有选票交给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6.各个班级或年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以130%的比例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推荐,并完成《yh1122银河国际201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统计表》 点击下载 。
7.在评审结果中,班级或年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的推荐结果占总评的70%,另30%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对全体推荐同学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确定优秀毕业生的初选名单。
8.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示优秀毕业生的初选名单,并在公示期和异议期接受、处理异议。对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有异议的同学,须在公示期和异议期内,持异议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电教221)提出异议。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异议处理意见。
9.在5月6日公示初评名单结束后,该名单上的同学需在5月11日前提交《yh1122银河国际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本人在校期间优秀事迹及毕业去向(校级优秀毕业生要求1500字左右,市级优秀毕业生要求2500字左右)电子版发至邮箱pkulawaward@yeah.net,文件和邮件均请以“校级优秀毕业生-姓名”命名。
10.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初评名单录入学生工作系统,并上报校学工部。
联系人: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杨宗威老师(62755078)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3月31日
一、时间安排
3月31日 公示《yh1122银河国际关于评选2011届优秀毕业生的工作安排》
3月31日—4月7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公示并接受异议
4月13日 14:00 毕业班级党班团干部大会暨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集体会议(地点:电教305)
4月13日—4月27日 各毕业年级依照学院规定进行评审选拔并提交相关材料
4月28日—5月6日 初评名单公示并接受异议
5月11日 将初评结果录入学生工作系统
二、评审安排
(一)资格
优秀毕业生评选资格条件( 点击查看)
(二)名额
2011年应届毕业生中校级优秀毕业生占实际毕业生总数的10%,市级优秀毕业生的比例为本科生实际毕业生总数的5%。
我院预计毕业名额(注:不含应当本年毕业但已申请延期毕业学生):
预计优秀毕业生名额
(三)责任机构
1.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全院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2.各毕业年级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由班级或年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2007级本科生以年级为单位,年级党支书、各班班长、团支书为评选工作小组主要成员;
2009级法学硕士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各班党支书、班长、团支书为评选工作小组主要成员;
2008级法律硕士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各班党支书、班长、团支书为评选工作小组主要成员;
2007级法学博士研究生以年级为单位,党支书、班长为评选工作小组主要成员;
3.各个班级或年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执行具体的评选工作事宜,并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
(四)流程
1.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示《yh1122银河国际关于评选2011届优秀毕业生的工作安排》,除有特殊事宜外,本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以该工作安排为依据执行。
2.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示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并在公示期和异议期接受、处理异议。
3.对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有异议的同学,须在公示期和异议期内,持《异议申请书》和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yh1122银河国际(电教221)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异议。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异议处理意见。
4.各个班级或年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于4月13日下午14:00在电教305参加由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的评审工作布置会议;并于4月13日—27日依据最终的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进行评选,评选方式采用投票制,所有应届毕业生享有投票权,一人一票,代投票的需有《代投票委托书》,且一人最多代投一票。
5.各个班级或年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需将所有选票交给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6.各个班级或年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以130%的比例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推荐,并完成《yh1122银河国际201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统计表》 点击下载 。
7.在评审结果中,班级或年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的推荐结果占总评的70%,另30%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对全体推荐同学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确定优秀毕业生的初选名单。
8.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示优秀毕业生的初选名单,并在公示期和异议期接受、处理异议。对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有异议的同学,须在公示期和异议期内,持异议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电教221)提出异议。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异议处理意见。
9.在5月6日公示初评名单结束后,该名单上的同学需在5月11日前提交《yh1122银河国际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本人在校期间优秀事迹及毕业去向(校级优秀毕业生要求1500字左右,市级优秀毕业生要求2500字左右)电子版发至邮箱pkulawaward@yeah.net,文件和邮件均请以“校级优秀毕业生-姓名”命名。
10.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初评名单录入学生工作系统,并上报校学工部。
联系人: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杨宗威老师(62755078)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