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校第五届法律英语大赛通知

  全国高校法律英语大赛已经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成功举办了四届(2008年-2011年)。每届比赛均有来自全国近200所高校500多名法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报名参加。特别是参加法律英语演讲比赛的选手聚集北京二外,交流法律思想,切磋英语技能,传递学术友谊,极大地提高了选手学习法律英语的积极性,收到了良好效果。大赛本着促进中外法律文化交流与融通、检验我国法律英语教学水平、推动国内高校法科学生法律英语学习的宗旨,得到国内各高校法律院系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它的举办对国内高校法律英语的学习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检察日报》主办的《yh1122银河国际》专刊在2008年5月8日第3期以“法律英语进行时”为题,用两个整版对全国首届高校法律英语大赛进行了专题报道,报道称:“首届全国法律英语大赛”引发高校法律英语热。大赛也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国务院法制局原局长孙琬钟先生等嘉宾每次演讲比赛都亲临现场,对高校法律英语大赛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并参加颁奖,同时期望法律英语大赛越办越好。
  在总结前四届法律英语大赛经验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将举办全国高校第五届法律英语大赛。本届大赛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和法律出版社联合主办。大赛的主题仍为“用英语表达你的法律观点”。请各位参赛选手结合当下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自行拟定参加比赛的选题。
  本次大赛仍分为法律英语论文比赛和法律英语演讲比赛两种形式。获奖论文将由法律出版社择优出版(现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三卷,第四卷即将出版)。演讲比赛的优秀演讲词将在《二十一世纪英文报》等刊物上予以刊登。
  现诚挚邀请全国各高校法律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本次法律英语大赛。
  现将大赛有关具体事项敬告如下:
一、参赛形式
(一)论文比赛
  参赛者需提交法律英语书面论文。论文题目由参赛者自定,字数一般限制在5000单词以内。论文须是参赛者的原创论文或调研报告,严禁抄袭。一经发现有抄袭或雷同论文,即取消比赛资格,并向所在院校通报。已经公开发表的法律英语论文不能参加比赛。
  论文大赛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论文奖若干名。评委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和相关院校的法律英语专家与外国专家组成,实行匿名评审,保证客观公正。
(二)演讲比赛
  演讲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现场进行。演讲题目自定,个人演讲时间为5分钟,并现场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约3分钟左右,最后由评委当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核定选手的总得分。
  演讲大赛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若干名。评委由法律英语专家及外教组成。
  同时,大赛组委会根据各参赛院校的参赛组织情况设若干最佳组织奖。
二、比赛时间
  论文比赛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纸质版论文邮递时间截止于2012年10月 20 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同时发送电子版论文。参赛论文需加盖所在系院公章。
  演讲比赛时间为2012年11月10日—11日(11月10日为分组预赛,11月11日为总决赛。)。演讲比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请参赛选手于2012年11月9日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中心报到。演讲论文自带,演讲后交组委会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稿件。
三、演讲比赛地点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
四、参赛资格
  参赛选手必须是国内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母语为英语的外籍学生暂不能参加比赛)。报到时需提交所在yh1122银河国际系出具的学籍证明。
五、参赛费用
  参加法律英语论文比赛,每篇论文须交纳报名费、评审费共100元。请选手通过农业银行汇款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财务处,并注明“法律英语论文比赛报名费和评审费以及汇款人姓名。
户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开户行:农行北京定福庄支行
账号:043301040003700
  演讲比赛每人须交纳报名费、评审费共150元。既可以在比赛时直接给会务组交现金,也可通过上述地址汇款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财务处。
  参赛往返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组委会负责为参赛选手安排宾馆住宿(二外国际交流中心,享受优惠价150元/天)和就餐(可选择宾馆自助餐或在二外学生餐厅就餐)。
六、注意事项
  参赛选手需先填报名表(免费),可在大赛官方网 www.cnlec.org下载,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cnlec@cnlec.org。
  论文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全国法律英语大赛组委会,邮编:100024。
  收件人:许文老师
  大赛组委会电话:010-65778567,许老师;010-65790168陈老师



                             主办单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
                                   法律出版社
                                全国法律英语大赛组委会
                              法律英语(LEC)全国统一考试委员会
                                   201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