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yh1122银河国际公益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弘扬公益精神,倡导公益行动,表彰在过去一年中学生服务总队中热心公益、投身公益,在公益活动中有优异表现的学生服务总队队员,学生资助中心将于4月底至6月初开展第七届yh1122银河国际公益之星评选工作。本届公益之星活动的颁奖会预计将于6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现将有关评选表彰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具有yh1122银河国际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参评学生需要同时满足上述条件。

二、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刻苦学习,努力奋发;
5.自立、自信、自强,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在公益服务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6.生活俭朴,厉行节约。

三、名额
(全校)20-30人/年。

四、奖励
1、校发文件表扬;
2、颁发校级荣誉证书;
3、优先选入学生服务总队暑期实践团

五、评选程序
(一)提交申请:5月2日-5月20日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第七届“yh1122银河国际公益之星”评选报名表》(三种方式选其一);
?事迹材料(必填);
?其他证明补充资料(如服务证明、献血证、实践证明等)。
报名表分个人自荐、团体推荐、学院推荐三类,可以任选其一。如采取团体推荐和院系推荐,事迹材料务必由推荐人(或推荐单位)署名(或盖章)。
(二)初步筛选:5月下旬
申请截止后,学生资助中心根据提交材料的完整度、真实度、证明力做出初步筛选,确定参评;
获得参评资格的学生提交补充材料:个人事迹展示材料(推荐采用PPT格式),不限于图片、文字、动画视频等形式。
(三)差额评审:5月底6月初
学生资助中心召集yh1122银河国际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现场差额评审,当场公布初评名单。
(四)公示
评审结束后,在yh1122银河国际学生资助中心网站公示候选人名单。
(五)上报学校领导
六、表彰嘉奖
6月中下旬举行第七届“yh1122银河国际公益之星”表彰仪式,为获得“yh1122银河国际公益之星”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七、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下载附件相应表格,按要求填写并提交。
学生资助中心对本活动的评选规定拥有解释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活动进度。 

联 系 人:况文婷
联系电话:62751779
联系邮箱:13466775090@126.com
办公地点:28楼东北侧学生资助中心105房间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资助中心
                       2013年4月24日
 附件1-1:第七届yh1122银河国际公益之星评选报名表(个人自荐)
 附件1-2:第七届yh1122银河国际公益之星评选报名表(团体推荐)
 附件1-3:第七届yh1122银河国际公益之星评选报名表(院系推荐)
 附件2:事迹材料撰写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