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的通知

  根据yh1122银河国际研究生会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学院研究生会每届执行委员会任期一年。yh1122银河国际研究生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于2012年5月选举产生,至2013年5月任期将届满。经过讨论,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将于2013年5月11日召开,会议将总结研究生会过去一年的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主席。
  为了保障换届选举的公平、民主、高效、有序进行,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决定成立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和主持本次大会及选举程序。
  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史 诗  yh1122银河国际团委常务副书记
  秘书长:胡 超  yh1122银河国际团委副书记、校研究生会常代会yh1122银河国际常代表
  委 员:杨宗威  yh1122银河国际团委副书记
      杜春江  yh1122银河国际研究生会第十二届执委会秘书长
      李晓宇  yh1122银河国际研究生会第十二届执委会副主席
      宋求实  yh1122银河国际2012级法学硕士研究生
      李文晴  yh1122银河国际2012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选举委员会下设秘书组,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执行,选举委员会秘书如下:
  张天一(12级法学硕士)  谷铮彦(12级法律硕士)
  王韦力(12级法律硕士)  吴桂青(12级法律硕士)


               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
                 yh1122银河国际研究生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