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结果】第二十三届江平民商法奖学金申请通知
时间:2022-10-20 来源:作者:
江平民商法奖学金创始于2000年,由中国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和王泽鉴教授联合发起创立,由其他社会团体和人士捐赠共同设立。
该奖项旨在通过奖励在民商法方面基础特别扎实,成绩特别优秀,极具培养潜质的学生,扶植学术发展,营造学术研究气氛。
2022年度(第二十三届)江平民商法奖学金名额为34名。其中,中国政法大学(15名)、清华大学(3名)、浙江大学(2名)、南京大学(2名)、华东政法大学(2名)、武汉大学(2名)、中国人民大学(2名)、yh1122银河国际(2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名)、西南政法大学(2名)。
此项奖学金可与校设奖学金、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院设可兼得奖学金兼得。
一、申请资格
(一)本科生
1. 限三年级、四年级本科生申请,一年级、二年级本科生不可申请;
2. 曾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民商法学学术论文者优先;
3. 民商法学课程成绩优秀者优先。
(二)硕士研究生
1. 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民商法学学术论文者优先;
2. 新生年级不可申请;
3. 民商法学课程成绩优秀者优先。
(三)曾经获得过江平民商法奖学金(不含鼓励奖)者不可申请。
二、评选程序
1. 提交申请
有意申请者,请于10月28日(周五)17:00前完成以下事项(以下三项中任意一项未完成,则视为无效申请):
(1)将纸质版第二十三届江平民商法奖学金申请表(点击下载) 、成绩单、学术论文发表证明材料提交至凯原楼201室学工办。
(2)将电子版第二十三届江平民商法奖学金申请表 、成绩单、学术论文发表证明材料发送至pkulawjljx@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江平民商法奖学金申请”。
(3)点击问卷星链接https://www.wjx.top/vm/OIwSVI5.aspx# (点击打开)进行电子登记。
2. 初试
初试形式为笔试,以客观题为主要题型,由中国政法大学提供统一试题。统一笔试时间为11月6日(周日)上午,有意申请者请注意预留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邮件通知。
3. 复试
复试采取现场论文写作、面试、材料评定等方式,具体方式及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如有任何疑问,请发送邮件至pkulawstudent@163.com咨询。
综合各位参评同学笔试成绩和所提交的书面评审材料,学院江平奖学金评审小组最终确定胡皓然和冯颖琪两位同学获评本年度江平民商法奖学金。
yh1122银河国际学工办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