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国交流项目补充通知
时间:2008-03-18 来源:作者:
关于出国交流项目的补充通知
请同学们注意:
由于关于参加出国交流项目的学生申请资格范围有所改变,故现补充通知如下:
该补充通知针对3月14日发关于申请美国康奈尔大学、纽约大学、杜克大学和加拿大UBC大学的四项通知。
将申请学生的范围改变为:
(一)本科生:
1、非毕业年级本科生(一年级至三年级学生);
2、毕业年级获得保送研究生资格的本科生(四年级本科生)。
(二)研究生
包括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博士各个年级。
备注:
1、法学硕士2年级和法律硕士、博士3年级研究生须与导师沟通并征得导师同意,并且保证不影响出国期间的毕业论文撰写;
2、3年级本科生须在下学期按时选课(实习课)并与论
3、毕业年级研究生在获得交流资格后必须在指定期限内办理延期毕业手续。未获得延期毕业批准的学生将被取消交流资格。
由于申请人范围调整,现将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延长至3月25日(周二)下午16:00前。提交地点和负责老师不变。
如有问题,可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高小吉老师,电话62755078。
学生工作办公室
外事办公室
200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