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1122银河国际年度国际交流项目通知

为了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为我院学生提供出国学习、开拓视野的机会,yh1122银河国际已与以下国际知名高校yh1122银河国际达成协议,选派我院学生到对方学校进行交流学习。现根据协议启动yh1122银河国际2009年度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其中包括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康奈尔大学、纽约大学、杜克大学、加拿大UBC大学、日本东京大学、日本新泻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新加坡管理大学和韩国成均馆大学交流项目。现开始接受申请。

 

我院的国际交流项目以yh1122银河国际各项相关规定与交流双方(即yh1122银河国际与外国合作院校)所签署交流交换协议书为基础,凡参加交流项目学生需在交流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yh1122银河国际各项校规校纪以及接受交流方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交流学习的各项规定和安排。如对方学校和我校相关规章制度存在冲突,以双方协商讨论意见为准,对于我方学生问题解决的最终解释权在北大yh1122银河国际一方。

 

其中康奈尔大学、纽约大学、杜克大学三所学校的交流项目春季、秋季学期都接受交流学生。故本次选拔同时接受20092010年度秋季学期(第一学期)和20092010年度春季学期(第二学期)的交流申请。

 

 

一、             项目内容及申请条件:

 

国家

学校

要求

要求

人数

时间

项目情况

备注

美国

哥伦比亚大学

见下文统一要求

yh1122银河国际全日制在读学生。品质优秀,学习成绩、学术研究能力与社会实践能力突出,托福成绩在104分或雅思7分以上

1

秋季学期(098月—0912月)

免学费,生活费自理

 

康奈尔大学

见下文统一要求

yh1122银河国际全日制在读学生。品质优秀,学习成绩、学术研究能力与社会实践能力突出,托福成绩在104分或雅思7分以上(申请游学基金的同学还要求家庭经济困难)

2

秋季学期(098月—12月)

免学费,有机会申请海外游学奖学金

本项目有方达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海外游学奖学金,其中一名学生有机会获得奖学金资助,具体申请办法请见四

2

春季学期(20101月—5月)

纽约大学

20099月开学后为三年级或四年级本科生(除此外见下文统一要求)

yh1122银河国际全日制在读学生。品质优秀,学习成绩、学术研究能力与社会实践能力突出,托福成绩在104分或雅思7分以上

1

秋季学期(098月—12月)

免学费,有机会申请海外游学奖学金

本项目有普衡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海外游学奖学金,被选拔获得交流资格的学生即获得普衡海外实习奖学金资助,具体要求请见四

1

春季学期(20101月—5月)

 

杜克大学

见下文统一要求

yh1122银河国际全日制在读学生。品质优秀,学习成绩、学术研究能力与社会实践能力突出,托福成绩在104分或雅思7分以上(申请游学基金的同学还要求家庭经济困难)

1

秋季学期(098月—12月)

免学费,有机会申请海外游学奖学金

本项目有方达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海外游学奖学金,其中有一名学生有机会获得奖学金资助,具体申请办法请见四

1

春季学期(20101月—5月)

加利福尼亚大学哈斯汀yh1122银河国际

法学硕士(除此外见下文统一要求)

yh1122银河国际全日制在读学生。品质优秀,学习成绩、学术研究能力与社会实践能力突出,并且托福104分或雅思7分以上

1

20098月—20105

免学费,生活费自理

 

加拿大

UBC大学

见下文统一要求

yh1122银河国际全日制在读学生。品质优秀,学习成绩、学术研究能力与社会实践能力突出,托福成绩在104分或雅思7分以上

1

秋季学期(099月—12月)

免学费,生活费自理

 

日本

东京大学

见下文统一要求

yh1122银河国际全日制在读学生。品质优秀,学习成绩、学术研究能力与社会实践能力突出,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掌握日语者优先

1

200910月入学,进行为期半年的预科学习,20104月正式入学,硕士课程为期2,20104月——20123

全额奖学金

如成绩优秀可有机会继续在东京大学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新加坡

国立大学

见下文统一要求

yh1122银河国际全日制在读学生。品质优秀,学习成绩、学术研究能力与社会实践能力突出,有效托福成绩在104分以上

2

春季学期(20101月—5月)

免学费,生活费自理

 

管理大学

见下文统一要求

yh1122银河国际全日制在读学生。品质优秀,学习成绩、学术研究能力与社会实践能力突出,托福成绩在104分以上

2

春季学期(20101月—5月)

免学费,生活费自理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学生类别

实际交流时所在年级(非申请和选拔时)

能否参加交流

学分问题

住宿问题

奖学金问题

毕业年级保研或毕业问题/新生入学问题

本科

一年级

本科生交流期间在外国学校所学课程可以转为本校限选课和通选课学分,法学课程学分可以转为限选课学分,其它专业课程学分可以转为通选课学分。具体转换及办理规定依照《yh1122银河国际本科生赴境外大学学习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相关管理办法》并以本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最终认定为准。

 

由于交流期间所修国外课程学分无法转换为专业必修课学分,所以会影响当年度的奖学金参评。

 

二年级

三年级

由于交流期间所修国外课程学分无法转换为专业必修课学分,所以会影响交流期间为大学三年级学生的保研资格。

四年级

第一学期

 

 

由于交流期间学生在校状态为停学,所以无法选上实习课,会导致无法毕业。

第二学期

 

出国交流无法参加答辩,会导致无法毕业。

法学硕士

一年级

第一学期

 

 

 

交流学校开学时间均在我校新生入学注册、体检完毕之前,根据学校规定,没有完成学籍注册不能参加国际交流。

第二学期

法学硕士交流期间在外国所学法学课程学分可以转为本院限选课学分,其它专业课程可以转为任选课学分。具体转换及办理规定参考《yh1122银河国际本科生赴境外大学学习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相关管理办法》,并以本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最终认定为准。

 

 

延期期间学校宿舍不予自动保留需自行向宿管中心申请解决。

由于交流期间所修国外课程学分无法转换为专业必修课学分,所以会影响当年度的奖学金参评。

需办理延期手续,否则本学期课程无法在提交毕业论文前完成,无法毕业。

二年级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延期期间学校宿舍不予自动保留需自行向宿管中心申请解决。

出国交流无法参加答辩,会导致无法毕业。需办理延期手续。

法律硕士

一年级

第一学期

 

 

 

交流学校开学时间均在我校新生入学注册、体检完毕之前,根据学校规定,没有完成学籍注册不能参加国际交流。

第二学期

法律硕士交流期间在外国所学法学课程学分可以转为本院限选课学分。具体转换及办理规定参考《yh1122银河国际本科生赴境外大学学习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相关管理办法》,并以本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最终认定为准。

 

 

由于交流期间所修国外课程学分无法转换为专业必修课学分,所以会影响当年度的奖学金参评。

 

二年级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延期期间学校宿舍不予自动保留需自行向宿管中心申请解决。

如本学期还有课程没有修完的同学,需办理延期手续,否则本学期课程无法在提交毕业论文前完成,无法毕业。

三年级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延期期间学校宿舍不予自动保留需自行向宿管中心申请解决。

出国交流无法参加答辩,会导致无法毕业。需办理延期手续。

博士

一年级

第一学期

 

 

 

交流学校开学时间均在我校新生入学注册、体检完毕之前,根据学校规定,没有完成学籍注册不能参加国际交流。

第二学期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延期期间学校宿舍不予自动保留需自行向宿管中心申请解决。

 

出国交流无法参加答辩,会导致无法毕业。需办理延期手续。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书(写明申请出国交流的时间、目的、想法和简要学习计划)

2、申请表(请下载附件2填写)

3、个人简历(中、英文);

4、有效托福成绩证明(申请东京大学的同学可提交其它英语证明和日语水平证明);

5、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证明自己资格和能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

6、研究生需提交导师同意参加该活动的书面证明(申请东京大学的同学需提交一份导师推荐信);

7、申请普衡—纽约大学、方达—杜克大学和方达—康奈尔大学海外游学基金的同学还需提交游学基金申请书

8、申请方达—杜克大学和方达—康奈尔大学海外游学基金奖学金的同学还需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即经济情况调查表,以及根据个人情况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

123中要求的材料为所有项目申请人都需要提交的材料。

要求:

1、  提交时统一放入文件袋或文件夹中,或装订,并按照附件1中格式打印装订首页或文件封面。

2、  可以同时申请几项交流,但每申请一项交流应该提供一份相应的申请材料。由于最终每人最多只能参加一项交流,因此请按附件1要求在封面处注明申请意愿顺序,作为评审选拔的考虑依据。

 

四、关于纽约大学、康奈尔大学和杜克大学海外游学基金奖学金的说明

 

为鼓励我院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良好但经济情况存在困难的学生参与国际交流,促进我院学生国际交流项目的发展,普衡律师事务所和方达律师事务所分别针对纽约大学交流项目和康奈尔、杜克大学交流项目在我院设立了普衡—纽约大学yh1122银河国际海外游学基金、方达—康奈尔大学海外游学基金和方达—杜克大学海外游学基金。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1、 普衡—纽约大学yh1122银河国际海外游学基金

(1)       该基金每年资助5万元人民币,用于支持我院学生参加“普衡纽约大学yh1122银河国际交流学习项目;

(2)       由我院从该交流项目的申请人中选拔两名学生作为该项目交流学生,获得交流资格的学生即获得该奖学基金资助。并由我院将当选学生的基本信息、交流学习时间和学习专业告知普衡律师事务所;

(3)       学生完成交流回国后五个工作日内应通过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向普衡律师事务所提交两篇英文总结,具体内容为:

(4)       A.交流生活体会:介绍交流学习期间的学习经历,生活体会,中美文化、法学教育等方面的差异等。学生可自由发挥。

B.法律专业文章:学生可任选一门其在纽约大学所学课程,对比中外相关法律的差异等。

5  本项目的申请并不以家庭经济困难为前提。

 

 

2、 方达—杜克大学海外游学基金

1)该基金每年资助4万元,资助名额为一名。即有意申请该游学基金的学生必须在提交交流项目申请时,提交游学基金申请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未提交以上材料的学生视为放弃游学基金的申请;

2)本项游学基金的申请以家庭经济困难为前提;

3)本基金的评定共分为两轮。申请期结束后,我院对收到所有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申请人中评选出五名进入第二轮选拔,同时将该五名同学材料递交方达律师事务所;yh1122银河国际与方达律师事务所双方各自代表将共同对进入第二轮选拔的申请人进行面试,并协商确定最终受资助者名单;

4)除获得本基金的一名同学外,其它名额由yh1122银河国际根据初审和面试名次确定,对于获得基金之外的参与交流同学,并不以家庭经济困难为前提。

 

3、方达—康奈尔大学海外游学基金

本基金评审要求和相关程序与方达—杜克大学海外游学基金相同。

 

五、材料提交时间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与 3 4 日下午 400前将申请项目要求的材料提交至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法学楼5118 张敏 老师处。还望各位同学注意时间要求,逾期将不予接收。

 

六、注意事项:

1、法学硕士学生和博士生须与导师沟通并征得导师同意,并且请各位同学在申请前进行认真考虑自行做好相关课程的学习安排和计划。

2、在封面中选择“均可”的同学,均默认为两个时间都可以安排进行交流。实际交流时间以院方公布的选拔结果为准,通过选拔的需保证于选拔结果中规定的交流时间进行交流学习,不能够以自身原因要求改变交流时间。不能够于规定交流时间进行交流学习的同学,将自动失去该项交流资格,并按评定顺序递补其它申请人参与交流。

3、交流项目中的一些项目尚在试运行阶段,因此对通知有不清楚的同学,请与学生工作办公室高小吉老师、张敏老师联系,电话62755078,并以联系后学生工作办公室解释为准。

 

   附件1:封面   upload/2009_02/09022717043872.rar

 

 

   附件2:yh1122银河国际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 upload/2009_02/09022717059354.rar

 

       

             

 

                                           学生工作办公室

                                             外事办公室

                                             教务办公室

                                           200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