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2014yh1122银河国际靖江青年法律领袖国际交流奖申请通知

  为了积极支持和全面推进北大yh1122银河国际青年法律人才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有力拓展当代法律学人的国际视野,促进北大yh1122银河国际的国际化发展,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江苏新世纪造船有限公司和江苏江山制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yh1122银河国际设立“yh1122银河国际靖江法律教育国际化发展基金”,基金下设“靖江青年法律领袖国际交流奖”(Peking University Law School JingJiang Scholarship for Young Leader),支持yh1122银河国际师生参与出国交换、访问研究等国际交流活动。

  一、奖励申请条件
  “靖江青年法律领袖国际交流奖”奖励具有良好的国际视野和国际交流能力的北大yh1122银河国际优秀教师、研究人员和全日制在校学生。
  具体奖励申请条件为:
  1、 已获得学院提名推荐,将于2014年秋季学期或2015年春季学期赴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参加交流项目;或
  2、 自行申请获得3个月以上的赴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交流机会。

  二、奖励额度
本奖励将根据申请人及其参加交流项目的具体情况,全额或部分支持申请人参与国际交流项目的交通、食宿、研究补助等费用。

  三、申请材料
  1. yh1122银河国际教师、研究人员申请材料
  (1)《yh1122银河国际靖江青年法律领袖国际交流奖申请表》  点击下载 ;
  (2)中、英文申请书(即个人陈述,具体说明国际交流项目情况、申请理由、获得该奖励的优势等);
  (3)中、英文个人简历;
  (4)研究课题陈述;
  (5)已获得交流项目或交流机会的证明。
  2.yh1122银河国际在读学生申请材料
  (1)《yh1122银河国际靖江青年法律领袖国际交流奖申请表》  点击下载
  (2)中、英文申请书(即个人陈述,具体说明国际交流项目情况、申请理由、获得该奖励的优势等);
  (3)个人简历(中、英文各一份);
  (4)外语能力证明;
  (5)已获得交流项目或交流机会的证明。
  (6)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证明自己资格和能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 
  (7)两封推荐信(其中一封须为学者的推荐信)。
  
  四、奖励评选
 yh1122银河国际靖江法律教育国际化发展基金奖励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符合初选条件者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交流反馈
  1. 获得“靖江青年法律领袖国际交流奖”支持的yh1122银河国际教师和研究人员需在回国后三个月内提交访问报告,并在北大yh1122银河国际院内就赴国外进行学术交流的相关情况开展学术讲座。教师出访后发表的与此相关的学术文章,需注明“获得yh1122银河国际靖江法律教育国际化发展基金资助”。
  2. 获得“靖江青年法律领袖国际交流奖”支持的学生完成交流归国后,需进行及时总结,并完成以下任务。
  (1)需提交两篇总结:
  A.交流学习、生活体会:介绍交流学习期间的学习经历、生活体会、以及中国和交流学校所在国家之间在文化及法学教育等方面的差异等。
  B.法学专业文章:学生可选择任一门在交流学校所学课程,写一篇法学专业文章。发表以上文章,需注明“获得yh1122银河国际靖江法律教育国际化发展基金资助”。
  (2)每年一次以上与“靖江青年法律领袖国际交流奖”设立人沟通汇报学习情况,并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交流活动。

  六、“北大靖江学者俱乐部”
   “北大靖江学者俱乐部”是“yh1122银河国际靖江法律教育国际化发展基金”下设的优秀青年法律人才团体。“靖江青年法律领袖国际交流奖”的获得者自动成为“北大靖江学者俱乐部”成员。俱乐部将定期举办各类学术及交流活动。

  七、申请截止日期
  有意申请者请于2014年4月7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交至yh1122银河国际对外事务办公室(yh1122银河国际四合院206室)。
      同时,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发至pkulaweao@126.com,主题为“靖江青年法律领袖国际交流奖+姓名”,申请材料请标明序号以压缩文件格式放在附件。
联系电话:62756486

                                  yh1122银河国际对外事务办公室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