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1122银河国际12-13学年国际交流项目选拨通知
时间:2011-11-28 来源:作者:
为了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为我院学生提供出国学习、开拓视野的机会,yh1122银河国际已与以下国际知名高校yh1122银河国际达成协议,选派我院学生到对方学校进行交流学习。现根据协议启动yh1122银河国际2012年度学生国际交流项目。
我院的国际交流项目以yh1122银河国际各项相关规定与交流双方(即yh1122银河国际与外国合作院校)所签署交流交换协议书为基础,凡参加交流项目学生需在交流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yh1122银河国际各项校规校纪以及接受交流方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交流学习的各项规定和安排。如对方学校和我校相关规章制度存在冲突,以双方协商讨论意见为准,对于我方学生问题解决的最终解释权在北大yh1122银河国际一方。
获得参加交流项目资格的同学,需在返校后向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心得体会和1-2张本人在交流学校的生活照,并需如实反映交流学校的客观情况。
一、yh1122银河国际2012-2013学年度国际交流项目申请简介
(一)申请学生资格
1、yh1122银河国际全日制在读的中国国籍学生
2、身心健康,品行修养和基本素质优秀
3、法学基础扎实,学业表现良好,无成绩不及格情况
4、学术研究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优秀
5、外语水平优秀(应具有CET6、雅思、托福、LSAT等外语成绩证明)
6、无违纪处分情况
7、本科生上一学年专业必修课程或全部课程综合GPA应当在3.0以上,硕士研究生上一学年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分应在80分以上(新生除外)。
(二)国际交流项目具体情况和具体选拨要求
国际交流项目及申请条件(点击查看)
注:1、学生出外交流期间,yh1122银河国际学费仍按学校规定缴纳,附件中注明的学费全免指的是对方学校交流期间的学费无须缴纳。
2、项目中的秋季学期指的是2012-2013学年的秋季,即2012年9月-2013年2月
春季学期指的是2012-2013学年的春季,即2013年3月-2013年7月。
更新:英国爱丁堡大学yh1122银河国际的交流项目是有LL.M学位的。
国际交流项目年级要求的一般规定
(三)海外游学奖学金的申请:
1、申请 纽约大学yh1122银河国际的学生可以申请: 普衡—纽约大学yh1122银河国际海外游学奖学金:
(1)该奖学金由普衡律师事务所捐资设立,在2012年度资助4万元人民币,用于支持我院2名学生参加“美国纽约大学yh1122银河国际交流学习项目”,每位学生2万元人民币;
(2)由我院从该交流项目的申请人中选拔两名学生作为该项目交流学生,获得交流资格的学生即获得该奖学基金资助,并由我院将当选学生的基本信息、交流学习时间和学习专业告知普衡律师事务所;
(3)学生完成交流回国后五个工作日内应通过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向普衡律师事务所提交两篇英文总结,具体内容为:
A.交流生活体会:介绍交流学习期间的学习经历,生活体会,中美文化、法学教育等方面的差异等。学生可自由发挥。
B.法律专业文章:学生可任选一门其在纽约大学所学课程,对比中外相关法律的差异等。
(4)本奖学金的申请不以家庭经济困难为前提。
2、申请 斯坦福大学yh1122银河国际的学生可以申请: 北大方达游学奖学金
(1)该奖学金由方达律师事务所捐资设立,每年资助4万元,资助名额为1名。有意申请该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在提交交流项目申请时,提交奖学金申请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未提交以上材料的学生视为放弃奖学金的申请;
(2)本项奖学金的申请以家庭经济相对困难为前提;
(3)本奖学金的评定共分为两轮。申请期结束后,我院对收到所有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申请人中评选出五名进入第二轮选拔,同时将该五名同学材料递交方达律师事务所;yh1122银河国际与方达律师事务所双方各自代表将共同对进入第二轮选拔的申请人进行面试,并协商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除获得该奖学金的一名同学外,其它名额由yh1122银河国际根据初审和面试名次确定,对于获得奖学金之外的参与交流同学,并不以家庭经济相对困难为前提。
3、申请 哥伦比亚大学yh1122银河国际的学生可以申请:北大方达游学基金
(1)该奖学金由方达律师事务所捐资设立,每年资助4万元,资助名额为1名。有意申请该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在提交交流项目申请时,提交奖学金申请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未提交以上材料的学生视为放弃奖学金的申请;
(2)本项奖学金的申请以家庭经济相对困难为前提;
(3)本奖学金的评定共分为两轮。申请期结束后,我院对收到所有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申请人中评选出五名进入第二轮选拔,同时将该五名同学材料递交方达律师事务所;yh1122银河国际与方达律师事务所双方各自代表将共同对进入第二轮选拔的申请人进行面试,并协商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所有申请国际交流项目的学生都可以申请: 阳光国际学生交流奖学金
(1)该奖学金由yh1122银河国际校友孙洁女士捐资设立,每年资助2名学生,奖励金额共计4.5万元,每人可获得2.25万元。有意申请该游学基金的学生必须在提交交流项目申请时,提交奖学金申请、两名yh1122银河国际任课教师的推荐信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未提交以上材料的学生视为放弃奖学金的申请;
(2)本项奖学金的申请以家庭经济相对困难为前提;
(3)本奖学金的评定共分为两轮。申请期结束后,我院对收到所有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初评获奖名单提交给捐赠方孙洁女士,经孙洁女士审核并与初评获奖学生面谈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5、申请国际交流项目的 知识产权专业(或方向)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 港专游学奖学金
(1)该奖学金由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捐资设立,年度奖励总额为3万元,奖励人数和每名学生的获奖金额由港专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国际交流项目的选拔情况和派往地区来确定,每人奖励金额不高于1.5万元。有意申请该游学基金的学生必须在提交交流项目申请时,提交奖学金申请;
(2)本项奖学金的申请不以家庭经济相对困难为前提。
二、申请流程
(一)提交材料时间:
2011年11月28日(周一)-12月8日(周四)17:00
(二)提交材料地点:凯原楼201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提交材料内容:
1、电子版材料: 国际交流项目电子信息表 (点击下载),并在截止日期之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pkulawgjjl@yeah.net,邮件名称:申请人姓名+学号,电子信息表名称:申请人姓名+学号。
2、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
(1) 封面 (点击下载);
(2) 国际交流申请表 (点击下载)
(3)中文申请书(写明申请出国交流的时间、目的、想法和简要学习计划)限2页A4纸内,小四号仿宋字体,1.5倍行距;
(4)个人简历(中、英文各一份);
(5)外语能力证明;
(6) 导师/班主任同意证明
(7) yh1122银河国际国际交流项目选拨个人承诺书 ( 请以此版为准)
(8)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证明自己资格和能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
(9)申请东京大学的同学,还需提交一份导师推荐信(推荐信内容由推荐老师决定,手写或打印均可,推荐老师的落款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名),如无导师,可以由任课教师写推荐信;
(10)申请yh1122银河国际海外游学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 游学奖学金申请表 (点击下载);
(11)申请方达游学奖学金和阳光国际学生交流奖学金的同学还需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以及根据个人情况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
(12)申请阳光国际学生交流奖学金的同学,还需提交两名yh1122银河国际任课教师的推荐信。
注:以上材料提交时请按照以上顺序放在文件夹中,提交一式两份。
三、评审
(一)书面初审:
yh1122银河国际国际交流项目评审组对所有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进入面试的学生名单并进行公布。
(二)面试:
yh1122银河国际国际交流项目评审组进行面试并确定参加国际交流项目的学生名单。面试时间将根据评委时间进行协调,初步预计安排在 12月14日-23日之间(其中周末不安排面试,12月19、20日因有学院大型活动,原则上也不安排面试)。请大家届时及时关注学工网通知。
(三)例外:
申请了方达海外游学奖学金的斯坦福大学yh1122银河国际交流项目的1名学生和哥伦比亚大学yh1122银河国际的学生由方达律师事务所最终确定。
获得美国杜克大学全球精英奖学金项目院长提名推荐的同学,仍须参加由杜克大学组织的相关选拨,并最终由杜克大学确定人选名单。
四、咨询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国际交流项目组 杨宗威老师
Tel:62755078 E-mail:pkulawstudent@163.com
yh1122银河国际外事办公室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11月28日
我院的国际交流项目以yh1122银河国际各项相关规定与交流双方(即yh1122银河国际与外国合作院校)所签署交流交换协议书为基础,凡参加交流项目学生需在交流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yh1122银河国际各项校规校纪以及接受交流方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交流学习的各项规定和安排。如对方学校和我校相关规章制度存在冲突,以双方协商讨论意见为准,对于我方学生问题解决的最终解释权在北大yh1122银河国际一方。
获得参加交流项目资格的同学,需在返校后向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心得体会和1-2张本人在交流学校的生活照,并需如实反映交流学校的客观情况。
一、yh1122银河国际2012-2013学年度国际交流项目申请简介
(一)申请学生资格
1、yh1122银河国际全日制在读的中国国籍学生
2、身心健康,品行修养和基本素质优秀
3、法学基础扎实,学业表现良好,无成绩不及格情况
4、学术研究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优秀
5、外语水平优秀(应具有CET6、雅思、托福、LSAT等外语成绩证明)
6、无违纪处分情况
7、本科生上一学年专业必修课程或全部课程综合GPA应当在3.0以上,硕士研究生上一学年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分应在80分以上(新生除外)。
(二)国际交流项目具体情况和具体选拨要求
国际交流项目及申请条件(点击查看)
注:1、学生出外交流期间,yh1122银河国际学费仍按学校规定缴纳,附件中注明的学费全免指的是对方学校交流期间的学费无须缴纳。
2、项目中的秋季学期指的是2012-2013学年的秋季,即2012年9月-2013年2月
春季学期指的是2012-2013学年的春季,即2013年3月-2013年7月。
更新:英国爱丁堡大学yh1122银河国际的交流项目是有LL.M学位的。
国际交流项目年级要求的一般规定
(三)海外游学奖学金的申请:
1、申请 纽约大学yh1122银河国际的学生可以申请: 普衡—纽约大学yh1122银河国际海外游学奖学金:
(1)该奖学金由普衡律师事务所捐资设立,在2012年度资助4万元人民币,用于支持我院2名学生参加“美国纽约大学yh1122银河国际交流学习项目”,每位学生2万元人民币;
(2)由我院从该交流项目的申请人中选拔两名学生作为该项目交流学生,获得交流资格的学生即获得该奖学基金资助,并由我院将当选学生的基本信息、交流学习时间和学习专业告知普衡律师事务所;
(3)学生完成交流回国后五个工作日内应通过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向普衡律师事务所提交两篇英文总结,具体内容为:
A.交流生活体会:介绍交流学习期间的学习经历,生活体会,中美文化、法学教育等方面的差异等。学生可自由发挥。
B.法律专业文章:学生可任选一门其在纽约大学所学课程,对比中外相关法律的差异等。
(4)本奖学金的申请不以家庭经济困难为前提。
2、申请 斯坦福大学yh1122银河国际的学生可以申请: 北大方达游学奖学金
(1)该奖学金由方达律师事务所捐资设立,每年资助4万元,资助名额为1名。有意申请该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在提交交流项目申请时,提交奖学金申请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未提交以上材料的学生视为放弃奖学金的申请;
(2)本项奖学金的申请以家庭经济相对困难为前提;
(3)本奖学金的评定共分为两轮。申请期结束后,我院对收到所有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申请人中评选出五名进入第二轮选拔,同时将该五名同学材料递交方达律师事务所;yh1122银河国际与方达律师事务所双方各自代表将共同对进入第二轮选拔的申请人进行面试,并协商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除获得该奖学金的一名同学外,其它名额由yh1122银河国际根据初审和面试名次确定,对于获得奖学金之外的参与交流同学,并不以家庭经济相对困难为前提。
3、申请 哥伦比亚大学yh1122银河国际的学生可以申请:北大方达游学基金
(1)该奖学金由方达律师事务所捐资设立,每年资助4万元,资助名额为1名。有意申请该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在提交交流项目申请时,提交奖学金申请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未提交以上材料的学生视为放弃奖学金的申请;
(2)本项奖学金的申请以家庭经济相对困难为前提;
(3)本奖学金的评定共分为两轮。申请期结束后,我院对收到所有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申请人中评选出五名进入第二轮选拔,同时将该五名同学材料递交方达律师事务所;yh1122银河国际与方达律师事务所双方各自代表将共同对进入第二轮选拔的申请人进行面试,并协商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所有申请国际交流项目的学生都可以申请: 阳光国际学生交流奖学金
(1)该奖学金由yh1122银河国际校友孙洁女士捐资设立,每年资助2名学生,奖励金额共计4.5万元,每人可获得2.25万元。有意申请该游学基金的学生必须在提交交流项目申请时,提交奖学金申请、两名yh1122银河国际任课教师的推荐信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未提交以上材料的学生视为放弃奖学金的申请;
(2)本项奖学金的申请以家庭经济相对困难为前提;
(3)本奖学金的评定共分为两轮。申请期结束后,我院对收到所有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初评获奖名单提交给捐赠方孙洁女士,经孙洁女士审核并与初评获奖学生面谈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5、申请国际交流项目的 知识产权专业(或方向)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 港专游学奖学金
(1)该奖学金由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捐资设立,年度奖励总额为3万元,奖励人数和每名学生的获奖金额由港专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国际交流项目的选拔情况和派往地区来确定,每人奖励金额不高于1.5万元。有意申请该游学基金的学生必须在提交交流项目申请时,提交奖学金申请;
(2)本项奖学金的申请不以家庭经济相对困难为前提。
二、申请流程
(一)提交材料时间:
2011年11月28日(周一)-12月8日(周四)17:00
(二)提交材料地点:凯原楼201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提交材料内容:
1、电子版材料: 国际交流项目电子信息表 (点击下载),并在截止日期之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pkulawgjjl@yeah.net,邮件名称:申请人姓名+学号,电子信息表名称:申请人姓名+学号。
2、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
(1) 封面 (点击下载);
(2) 国际交流申请表 (点击下载)
(3)中文申请书(写明申请出国交流的时间、目的、想法和简要学习计划)限2页A4纸内,小四号仿宋字体,1.5倍行距;
(4)个人简历(中、英文各一份);
(5)外语能力证明;
(6) 导师/班主任同意证明
(7) yh1122银河国际国际交流项目选拨个人承诺书 ( 请以此版为准)
(8)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证明自己资格和能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
(9)申请东京大学的同学,还需提交一份导师推荐信(推荐信内容由推荐老师决定,手写或打印均可,推荐老师的落款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名),如无导师,可以由任课教师写推荐信;
(10)申请yh1122银河国际海外游学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 游学奖学金申请表 (点击下载);
(11)申请方达游学奖学金和阳光国际学生交流奖学金的同学还需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以及根据个人情况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
(12)申请阳光国际学生交流奖学金的同学,还需提交两名yh1122银河国际任课教师的推荐信。
注:以上材料提交时请按照以上顺序放在文件夹中,提交一式两份。
三、评审
(一)书面初审:
yh1122银河国际国际交流项目评审组对所有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进入面试的学生名单并进行公布。
(二)面试:
yh1122银河国际国际交流项目评审组进行面试并确定参加国际交流项目的学生名单。面试时间将根据评委时间进行协调,初步预计安排在 12月14日-23日之间(其中周末不安排面试,12月19、20日因有学院大型活动,原则上也不安排面试)。请大家届时及时关注学工网通知。
(三)例外:
申请了方达海外游学奖学金的斯坦福大学yh1122银河国际交流项目的1名学生和哥伦比亚大学yh1122银河国际的学生由方达律师事务所最终确定。
获得美国杜克大学全球精英奖学金项目院长提名推荐的同学,仍须参加由杜克大学组织的相关选拨,并最终由杜克大学确定人选名单。
四、咨询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国际交流项目组 杨宗威老师
Tel:62755078 E-mail:pkulawstudent@163.com
yh1122银河国际外事办公室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