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二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安排


  为确保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二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公正、民主、高效、有序进行,根据《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章程》,选举委员会现将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安排公布如下。
  一、选举日程
  10月15日,成立选举委员会;
  10月15日至10月21日(当天24:00截止),大会代表报名;
  10月15日至10月21日(当天24:00截止),执委会主席候选人报名;
  10月22日至10月23日,确定大会代表及执委会主席候选人初步名单;
  10月23日至10月26日12:00,大会代表、执委会主席候选人初步名单公示,接受异议;
  10月26日,公布大会代表、执委会主席候选人最终名单;
  10月27日至11月2日,执委会主席候选人竞选宣传;
  11月3日,召开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二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

  二、执委会主席参选资格及报名办法
  根据《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参选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主席:
  1、yh1122银河国际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
  2、在读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所有课程成绩均达到及格线以上,且无补考记录;
  3、保证在任期间无长期离校事由(除寒假、暑假外,一次性离校不得超过一个月);
  4、主席候选人不得同时担任大会代表。
  请有意参选法律硕士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主席的同学将个人简历(包括近期生活照一张,可同时附工作成果、工作设想)于2012年10月21日24点前发送至选举委员会公邮pkujm2013@163.com,邮件须以“主席候选人报名-姓名-班级”为标题。

  三、大会代表资格及报名办法
  根据《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担任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二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代表:
  1、yh1122银河国际在读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
  2、在读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所有课程成绩均达到及格线以上,且无补考记录;
  3、未报名参选执委会主席。
  请有意担任大会代表的同学将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学号、班级、联系方式)于2012年10月21日24点前发送至选举委员会公邮pkujm2013@163.com,邮件须以“大会代表报名-姓名-年级-班级”为标题。
  特别说明:代表报名信息不完整的,报名无效;每封邮件只能包含一名同学的个人信息,若一封邮件包含多名同学个人信息的,以第一名同学的信息为有效信息;每个邮箱只能发送一次报名信息,一个邮箱发送多次报名信息的,以第一次发送的信息为有效信息。

  四、代表产生办法
  为保证大会的民主性和广泛代表性,本次大会代表将从2010级、2011级、2012级全体法律硕士中产生,并严格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代表名额分配,凡属以上三个年级并正式注册的yh1122银河国际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均可报名担任大会代表。在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确定如下:
  大会正式代表人数共40人,其中:
  2010级法律硕士:大会代表8名,各班分别产生2名代表;
  2011级法律硕士:大会代表16名,各班分别产生4名代表;
  2012级法律硕士:大会代表16名,各班分别产生4名代表。
  截至2012年10月21日24点,如果各班级报名人数符合相应的规定名额,则直接产生大会代表初步名单;如果报名人数少于规定名额,则由选举委员会协商产生大会代表初步名单;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规定名额,则由选举委员会按照特别程序产生大会代表初步名单。
  10月23日至10月26日12:00为大会代表初步名单公示期,如在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则最终代表名单确定。


  涉及选举规则的具体事宜,由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二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选举委员会负责解释。换届选举工作相关进展将在人人网“北大法联”主页、新浪微博“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和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网“法律硕士联合会”版面即时公布,请予关注。

             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二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
             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选举委员会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