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五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公告

  尊敬的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同学们,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五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举委员会根据《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邀请了学院教务办公室配合完成了报名代表的资格审查。
  经审查,共有53名同学报名代表候选人,都符合代表候选人资格,即共计53人符合代表候选人资格。现予以公示:
  大会正式代表:
  2014级法律硕士(法学):张道翔 胡翔 (共2人)
  2015级法律硕士(法学):刘煜 车晔 张顼 (共3人)
  201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赵星星 张景怡 王泽强 王曹翼 李佳鑫 张欣欣 郭霞 胡泽洋 (共8人)
  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康玮婷 丁丁 黄啸 李洁 刘张彬 马玉松 王梦晓 夏英 王琳 张现彬 袁义萍 赵嘉妮 (共12人)
  20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白云峰 常兆睿 邓博文 姜军 吉正纯 罗超 李文婷 姜萌 沈祎 潜硕 孙靖 罗小琼 张治红 尹玉萍 庄晓月 张文峰 (共16人)

  大会候补代表:
  201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刘思琪(3班) 陈志用 (4班)
  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陈锦烽(1班第一候补)何平(1班第二候补)许新宇(3班)张莹(4班第一候补) 贾婷婷(4班第二候补)
  20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潘月强(2班) 鲁玉(3班第一候补) 孙经纬(3班第二候补)张翔(4班第一候补)余彦儁(4班第二候补)

  自2016年4月2日(周六)起至4月5日(周二)24:00时止,本名单接受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实名异议。异议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pkujmunion2015@163.com。
  同时,请各位代表候选人注意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和回复相关确认短信。

         yh1122银河国际第十五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
      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选举委员会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