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1122银河国际第十六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公告

  尊敬的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同学们,yh1122银河国际第十六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举委员会根据《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章程》,邀请了学院教务办公室配合完成了报名代表的资格审查。
  在代表报名期间,共有242名同学报名代表候选人。在yh1122银河国际驻万柳学区专职辅导员庆格勒老师和yh1122银河国际团委常务副书记傅程榆老师的监督下,yh1122银河国际第十六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举委员会于2017年3月7日晚上20:30,在万柳公寓学生活动室进行了大会代表抽选程序,现将抽签结果公示如下:

大会正式代表(共55人):
2015级法律硕士(法学):朱晴晴、吴陶钧、黄尧(共3人)
2016级法律硕士(法学):李佳倩、武岳、王晓萱(共3人)
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崔利娟、董碧莹、管彬儒、李钦琪、宋晨阳、刘张彬、王梦晓、王敬超、王银儿、余晨霄、杨怡、叶諓(共12人)
20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范颖、邓海曼、丛昊学、葛迎、鲁昊源、李梦可、李仁睿、刘伟、沈凯月、万宇、鲁玉、王铧翊、袁振飞、尹慧桐、庄晓月、赵卿梦(共16人)
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廉滢、方尧、郭丹、谭璇、韩猛、宁斐泓、施雅丽、刘雪晴、庞颖、苏冠群、马振华、夏存兵、杨笑笑、汪琴、屈寒、姚志高、于文林、杨泽云、赵海迪、阳雄剑(共20人)
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当然代表:焦文娟(共1人)

大会候补代表(共28人):
2015级法律硕士(法学):方策(第一候补)、余大友(第二候补)(共2人)
2016级法律硕士(法学):李佳澎(第一候补)、黄佳(第二候补)(共2人)
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段相宇(1班第一候补)、董亚军(1班第二候补)、李洁(2班第一候补)、毛青阳(2班第二候补)、王晓鹤(3班第一候补)、王秦丽(3班第二候补)、赵勇(4班第一候补)、赵亚坤(4班第二候补)(共8人)
20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高舜子(1班第一候补)、陈思齐(1班第二候补)、马梓洋(2班第一候补)、李强强(2班第二候补)、王宝鑫(3班第一候补)、王健斌(3班第二候补)、赵轶君(4班第一候补)、吴鑫(4班第二候补)(共8人)
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刁贵军(1班第一候补)、段阳蕃(1班第二候补)、卢春光(2班第一候补)、郦栋烨(2班第二候补)、王未(3班第一候补)、孙文帅(3班第二候补)、张璐(4班第一候补)、朱华(4班第二候补)(共8人)

  自2017年3月11日(周六)00:00起至3月14日(周二)24:00时止,本名单接受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实名异议。异议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pkujmunion2017@163.com。
  同时,请各位代表候选人注意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和回复相关确认短信。



yh1122银河国际
第十六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
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
主席选举大会选举委员会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