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安排

  为确保yh1122银河国际第十四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公正、民主、高效、有序进行,根据《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章程》,选举委员会现将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安排公布如下。
  一、选举日程
  11月18日之前,完成选举相关事项的筹备,成立工作小组。
  11月18-19日,公布成立选举委员会的通知、召开选举大会通知和主席竞选规则;
  11月20日至11月24日(当天22:00截止),大会代表报名;
  11月20日至11月25日(当天10:00截止),执委会主席候选人报名;
  11月25日至11月26日,审查大会代表及执委会主席候选人资格,并向学院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确定执委会主席候选人初步名单;
  11月26日至11月29日12:00,大会代表、执委会主席候选人初步名单公示,接受异议;
  12月1日,公布大会代表、执委会主席候选人最终名单;
  12月1日至12月6日,执委会主席候选人竞选宣传;
  12月7日,召开yh1122银河国际第十四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

  二、执委会主席参选资格及报名办法
  根据《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参选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主席:
  1、yh1122银河国际正式注册的在读的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研究生;
  2、无犯罪记录,在读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所有课程成绩均达到及格线以上,且无补考记录;
  3、保证在任期间无长期离校事由(除寒假、暑假外,一次性离校不得超过一个月);
  4、主席候选人不得同时担任大会代表;
  请有意参选法律硕士联合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主席的同学将个人简历(包括近期生活照一张)、过去主要学生工作经验总结(不局限于法联的工作)、对法联的认识(不少于500字)、如果被选举为新任主席之后的工作规划(不少于600字)等材料分别准备成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于2014年11月25日上午10点前提交至凯原楼201团委办公室,电子版于2014年11月25日上午10点前发送至选举委员公邮pkujmunion2014@163.com,邮件必须以“法联十四届执委会主席候选人报名-姓名-班级-电话”为标题。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都必须提交,未按照要求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大会代表资格及报名办法
  根据《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担任yh1122银河国际第十四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代表:
  1、yh1122银河国际在读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研究生。
  2、在读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所有课程成绩均达到及格线以上,且无补考记录;
  3、未报名参选执委会主席。
  请有意担任大会代表的同学将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学号、年级班级、邮箱、联系电话)于2014年11月24日22点前发送至选举委员会公邮pkujmunion2014@163.com,邮件须以“大会代表报名-姓名-年级-班级”为标题。
  特别说明:代表报名信息不完整的,报名无效;每封邮件只能包含一名同学的个人信息,若一封邮件包含多名同学个人信息的,报名无效;每个邮箱只能发送一次报名信息,一个邮箱发送多次报名信息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所有代表报名信息均应为报名同学本人自愿报名,选举委员会在代表初步名单产生之后,将会对是否是代表本人自愿报名进行核实,若非代表自愿报名,则报名信息无效。

  四、代表产生办法
  为保证大会的民主性和广泛代表性,本次大会代表将从2012级、2013级、2014级全体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中产生,并严格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代表名额分配,凡属以上三个年级并正式注册的yh1122银河国际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研究生,均可报名担任大会代表。在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确定如下:
  大会正式代表人数共42人,其中:
  2012级法律硕士:大会代表8名,各班分别产生2名代表;
  2013级法律硕士:大会代表16名,各班分别产生4名代表;
  2014级法律硕士:大会代表18名,法律硕士(非法学)各班分别产生4名代表,法律硕士(法学)产生2名代表。
  截至2014年11月24日22点,如果各班级报名人数符合相应的规定名额,则直接产生大会代表初步名单;如果报名人数少于规定名额,则由选举委员会协商产生大会代表初步名单;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规定名额,则由选举委员会按照特别程序(抽签)产生大会代表初步名单。11月26日至11月29日12:00为大会代表初步名单公示期,如在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则最终代表名单确定。

  涉及选举规则的具体事宜,由yh1122银河国际第十四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选举委员会负责解释。换届选举工作相关进展将在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网“法律硕士联合会”版面、人人网“北大法联”主页、北大未名BBSyh1122银河国际版块即时公布,请予关注。

       yh1122银河国际第十四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
       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选举委员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