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第十四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选举委员会的通知

  根据《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章程》,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决定,yh1122银河国际第十四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将于2014年12月7日(星期日)14:30在凯原楼模拟法庭举行。
  yh1122银河国际第十四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将总结法律硕士联合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审议新修订的法律硕士联合会章程,并将选举产生联合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主席。新任主席将负责组建法律硕士联合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继续推动法律硕士联合会以及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群体的科学发展。
  为保障换届选举公平、公正、民主、高效、有序进行,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决定成立yh1122银河国际第十四次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和主持本次大会及选举相关工作。
  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刘 宽,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主席
  副主任:冯钰宸,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秘书长:冯泰来,yh1122银河国际团委副书记
  特邀监督员:庆格勒老师,yh1122银河国际驻万柳学区专职辅导员

  选举委员会下设秘书组,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执行,选举委员会秘书如下:
  柳云南(14级)15911063006     
  马驷牧(14级)18052055099
  张岸汀(14级)15201471230     
  刁少红(14级)17888827687
  贾婷婷(14级)15120032891     
  张 蓉(14级)15201164481
  周 莹(14级)15117943135     
  曾凌勇(14级)13041281810

               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
              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