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第二十届执委会换届工作的通知【联办发〔2021〕1号】

为保证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以下简称法联)工作的推进,新老骨干人员顺利交替,落实法联学生骨干选拔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联服务、凝聚的职能,根据《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章程》,决定于2021930日至107日开展法联第二十届执委会换届工作。

现将法联执委会换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主席团成员

根据20191016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199号,以下简称“《通知》”),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修改《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于2021925日yh1122银河国际第二十届法律硕士代表大会暨法律硕士联合会执委会主席选举大会上表决通过。根据新《章程》第42条,新《章程》将于2021121日正式生效。新《章程》生效后,根据第27条,执委会不再设主席,而设主席团,其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此时会出现主席团成员人数不足的情况。为适应新《章程》新规,平稳过渡体制机制改革,避免主席团成员人数不足,经法联第二十届执委会主席提议,并报法联指导单位yh1122银河国际团委同意,本次换届程序中法联第二十届执委会主席将提名两名主席团成员,经法联指导单位yh1122银河国际团委审核同意后组成主席团。

2.部门负责人

根据《通知》第3条,学生会工作部门一般不得超过6个。尽管《章程》对法联执委会工作部门无具体规定,但法联第二十届执委会仍根据《通知》要求,对过去执委会工作部门做出调整:将学术部与实践部合并为“学术实践部”;将办公室更名为“综合办公室”;将宣传部更名为“媒体运营部”;将外联部更名为“对外联络部”。

根据新《章程》第27条,除主席团成员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成员以外,执委会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为适应新《章程》新规,平稳过渡体制机制改革,经法联第二十届执委会主席提议,并报法联指导单位yh1122银河国际团委同意,本次换届程序中仅设置每部门2名部门负责人,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部门名称

职务数

部门负责人

综合办公室

2

媒体运营部

2

学术实践部

2

文体生活部

2

对外联络部

2

职业发展部

2

注:根据《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章程》,执委会各部门负责人候选人通过自主报名,公开竞选。

 

二、报名条件

1.yh1122银河国际在读法律硕士,成绩优异,且自取得yh1122银河国际研究生学籍以来从未出现课业不及格情况;

  2.自取得yh1122银河国际研究生学籍以来从未受过学校及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分;

  3.认同法联理念,对其所报职务范围内的工作有一定了解,对相关工作有一定的规划与设想,热爱法联工作,关心服务同学;

  4.工作勤奋、吃苦耐劳、有实干精神;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谦虚,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6.同等条件下,过去积极主动参与法律硕士联合会相关工作的同学优先考虑。

 

三、报名方式

欲参加换届的同学须下载并填写《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第二十届执委会委员报名表》(见附件)。

请将报名表及个人简历于10124:00点前发送至法联公共邮箱。

邮箱地址:

bdflbm2021@163.com

邮件主题及报名表文件名格式:

姓名竞选职务原职务

 

四、选拔方式

1.报名

101 24:00 前,欲参加换届的同学按三、报名方式的要求完成报名。

2.审核

102日,法联第二十届执委会主席对竞选者进行资格审核。

3.评议

103日,法联第二十届执委会主席对符合资格的竞选者进行评议,评议将综合考虑竞选者在法联过往的工作表现、时任部门分管副主席及部长意见以及时任部门成员对竞选者的评价。

4.约谈部分竞选者

104日,法联第二十届执委会主席择期对部分竞选者进行约谈,进一步确定职务安排。

5.提名拟任委员

105日,法联第二十届执委会主席结合评判意见提名拟任法联第二十届执委会委员。

6.名单公示

106 24:00 前,拟任法联第二十届执委会委员名单经院团委审核后通过法联公众号及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学院全体同学监督和异议。

7.委员任命

107日,拟任法联第二十届执委会委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被任命为法联第二十届执委会委员。

 

五、监督

yh1122银河国际所有在读同学均可对此次执委会委员的选拔过程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向法联第二十届执委会主席杨柯宁反映。

联系人:杨柯宁

联系方式:

【电话】15600583323

【邮箱】yangkening@pku.edu.cn

 

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联合会综合办公室

202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