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实务讲座“中国企业的香港上市及美国上市的相关法律”成功举办

  10月16日晚上7:00,yh1122银河国际讲座之“中国企业的香港上市及美国上市相关法律问题”在凯原楼模拟法庭成功举办。讲座由美国普衡律师事务所两位中国合伙人李楠和欧阳丹主讲,2014至2011级部分本科生参加。本场讲座不仅极大加深了高年级同学对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认识,还极大地拓宽了14级新生的专业视野,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首先,李楠律师以IPO(首次公开募股)为主题,从IPO的简要介绍、罗列在主板的资格、工作小组中的角色、主要步骤以及主要文件(Introduction、Qualifications for Listing on the Main Board、Role of Working Parties、Principal Steps、Principal Documentation)五个方面为我们讲解了IPO的相关情况。在此期间,考虑到大多数同学对证券金融领域较为陌生,李楠律师结合香港IPO的上市情况为同学们作了香港证券市场及企业上市要求方面的“热身”介绍。
  随后,李律师介绍了IPO的相关中介人员、上市流程及相关法律文件。在讲座中,李律师不时结合实例,向同学们强调了“保荐人责任”以及律师必须从法律层面确保整个流程和所有文件的规范等相关要点。紧接着,李律师从横纵双角度阐述了香港上市制度的变化趋向,向同学们传达了如下重要思想:市场经济下,上市申请与监察“放权”于市场和企业,从而在法律规范下运行流程显得愈加重要。讲解过程中李律师语风从容、妙语时出,博得了同学们阵阵掌声。
  之后,欧阳丹律师围绕“美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nitial Public Offering in the United States)”这一主题从过程概述、主要法律文件、宣传相关问题、法律风险和尽职调查以及其他选择问题( Overview of the Process、Key Legal Documents、Publicity Related Issues、Legal Risks and Due Diligence、Other Select Issues)五个方面展开介绍。欧阳律师指出,美国的上市审核体系是个“从下往上”的体系,外国发行人享有一定的优惠待遇,同学们要认识到美国股市中对市场个体的重视。
  同时,欧阳律师着重强调了招股书应谨慎书写,律师在其中需要尽到消除客户法律风险的职责。针对在上市发行中经常会遇到的诸如金融信息概要、公司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欧阳律师给出了自己的建议。除此之外,欧阳律师不仅从美国证券法的视角为同学们剖析形势,展现国际性思维学习模式的特点,还结合自己在美国的学习工作经历,向同学们点明了实践是最好的课堂的道理,同学们受益匪浅。
  讲座的最后,针对现场观众的提问,两位律师都给予了细致认真的解答。无论是谈到从业经历还是询问到个人学习,两位律师都展现出了职业法律人的风采。
  本次讲座的两位主讲围绕IPO进行的一系列介绍和讲解,不仅加深了与会听众对金融、公司与证券的理解,也向同学们强调了法律学习与职业相结合的重要性,使同学们充分感受到法学理论与实务结合的魅力。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法学学习的知与行在本场讲座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在热烈的掌声中,本次法学实务讲座成功落下了帷幕。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会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