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邹碧华、延长申请时限】yh1122银河国际2015-2016学年院设可兼得类(个人)奖学金申请通知
时间:2016-11-18 来源:作者:
yh1122银河国际2015-2016学年院设(可兼得类)个人奖学金申请现已正式启动。
申请时能够及时提交正确完整的材料,既能说明您对院设可兼得奖学金的重视、对学院工作的尊重,也是您个人基本能力素质、严肃对待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的体现。请大家认真阅读本通知的相关内容,按照程序完成奖学金的申请。
一、院设(可兼得类)奖学金评审范围和要求
1.奖学金参评范围为在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港澳台籍学生(包括15-16学年出国交流的)。但其中:
入学第一年的学生不参评(除法治地平线奖学金外);
延期毕业的学生不参评;
留学生同学不参评;
上学年受到违纪处分的学生不参评;
未转档到北大的学生不参评(包括在职学习的北大教师)
2.品行端正,心理健康,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现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团结同学;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在2015-2016学年所修课程中无成绩不及格情况;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5.申请有个性化要求的奖学金(详见院设可兼得类个人奖学金具体要求)的学生,还需符合相应的个性化要求。
6.本次评选所说的排名,本科生、2015级法律硕士、博士以年级为单位;2015级法学硕士、2015级法本法硕、2014级法律硕士以专业为单位。
二、yh1122银河国际2015-2016学年院设(可兼得类)奖学金情况
院设可兼得个人奖学金简介(增加邹碧华).xls
* 策略律师奖学金将于明年春季学期开学后评定
* 因新增邹碧华奖学金,奖学金电子申请时间延长至12月4日24:00,纸质版材料(除邹碧华奖学金外)提交时间延长至12月2日下午5:00。邹碧华奖学金的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延长至12月9日中午11:00。
注:请务必详细查看奖学金的基本情况及申请条件、材料要求,届时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将直接视为无效申请,不再另行通知补报。
交送材料截止时间之前若有相关内容的更新,评审将以最后更新内容为准,请同学们在截止时间前注意查看。
三、yh1122银河国际2015-2016学年院设可兼得类(个人)奖学金申请
(一)奖学金的申请
1、申请时间: 2015年11月21日(星期一)—12月4日(星期日)24:00,奖学金的申请必须严格按照此申请时间,过时将不再收取材料。
2、申请条件: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符合通知第一项“评审范围和要求”中的相关要求,并且符合所申请的奖学金的具体要求。
3、申请志愿:本次奖学金只能填写申请1个奖学金,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和补报。请各位同学慎重填报。
补充:根据设奖方的要求,诉讼法专业研究生-伟东-学术创新奖学金因奖励要求性质不同,可以与其他奖学金(除诉讼法学研究生奖学金)同时进行申请。
4、申请材料(3项):
(1)院设奖学金申请信息统计: https://www.sojump.hk/jq/10738152.aspx
此项非常重要,申请时间截止后若学工办未收到申请人的问卷,则视为申请失败。申请人在问卷上提交成功则视为申请成功。若学生多次提交,将以最后一次为准。
(2) 纸质版材料(邹碧华奖学金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限为12月9日11:00前)
? ① 封面.doc
② 目录.doc
③ 奖学金申请表.doc
④ 中文简历(限一页A4纸)
⑤ 英文简历(限一页A4纸)
⑥ 曾获奖学金、奖励及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没有则无需提交)
⑦ 学术成果复印件(如没有则无需提交)
⑧ 所申请的奖学金要求提交的特殊材料
( 法治地平线奖学金申请表.docx )
注:本科生成绩单无需自行去教务办打印,学院会统一办理,如需提交成绩单的可暂时先不提供,学院后期会统一打印,望申请同学周知。
以上纸质版材料请按照顺序装订整理(交材料时请至学工办领取透明拉杆夹整理)按照时间点上交至凯原楼201学生工作办公室。由于申请人数较多,未按规定整理上交完整的纸质版材料将视为无效申请。
在提交纸质版材料时还需在学工办“递交材料登记表”上登记相关信息。只有问卷、纸质版以及登记表三项内容完全一致、正确,才视为全部材料提交完毕。
《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
① 表头须填写所获得的具体奖学金名称,除“院评审小组推荐意见”一栏外,均需填写。
② 专业:本科生写“法学”,法学硕士和博士填写相应的专业名称,法律硕士已分方向的填写相应的方向名称,没有分方向的填写“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
③ 简历:时间由近及远写,本科生最远的时间写到高中即可,研究生写到本科阶段即可。
④ 导师评语及班主任意见:需由导师或班主任填写并签字。
⑤ 在一寸照片位置需有照片,可以是粘贴的,也可以是电子版打印的。
(3)电子版材料
以上电子版材料请以“姓名+奖学金名称”命名发送至pkulawjx2@yeah.net
电子版申请表中无需教师签名;所提交的纸质版特殊材料请同时附上电子版扫描件。
四、奖学金的评审
1、时间:根据评委时间安排评审,请密切关注学工网通知。
2、评审机构:yh1122银河国际成立专门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院设(可兼得)奖学金的通知发布、接受申请、评定与审核等工作。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是yh1122银河国际2015-2016学年院设(可兼得)奖学金评审的主要执行机构。
3、评审流程:本次奖学金评审将视评审情况安排面试环节,请申请的同学不要在此评审时间到外地或国外,以便参加面试。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依据学生的奖学金申请志愿、各项奖学金的要求以及面试表现等方面评审出奖学金的候选人,推荐给设奖方,由设奖方评定出获奖人。
本通知全部内容的解释权属于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内容的具体含义由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确定。如有问题,请联系pkulawstudent@163.com.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