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院设(可兼得类)项目制奖学金申请
时间:2016-11-02 来源:作者:
yh1122银河国际全体同学:
yh1122银河国际2015-2016学年院设(可兼得类)项目制奖学金申请现已正式启动。
项目制奖学金是近年来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育人工作的一项重要创新与发展,该类奖学金一般是指以团队或个人执行的项目为奖励对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和实践活动。
在申请和执行上,学院将项目制奖学金纳入学院可兼得类奖学金体系,即该类奖学金与校设及院设不可兼得类奖学金之间是可以兼得的。学院(可兼得类)个人奖学金将在下一阶段发布申请通知。
一、院设(可兼得类)项目制奖学金参评学生评审范围和要求
1.奖学金参评范围为在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港澳台籍学生(包括15-16学年出国交流的)。但其中:
延期毕业的学生不参评;
留学生同学不参评;
上学年受到违纪处分的学生不参评;
未转档到北大的学生不参评(包括在职学习的北大教师)
2.品行端正,心理健康,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现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团结同学;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在2015-2016学年所修课程中无成绩不及格情况;
4.申请有个性化要求奖学金的学生,还需符合相应的个性化要求。
5.参评项目不得有非法资金来源,不得有非法组织背景。
二、yh1122银河国际2015-2016学年院设(可兼得类)项目制奖学金情况
2015-2016年院设可兼得类项目制奖学金概览.xlsx
注:请务必详细查看奖学金的基本情况及申请条件、材料要求,届时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将直接视为无效申请,不再另行通知补报。
交送材料截止时间之前若有相关内容的更新,评审将以最后更新内容为准,请同学们在截止时间前注意查看。
三、yh1122银河国际2015-2016学年院设(可兼得类)项目制奖学金申请
1、申请时间: 2016年11月4日(星期五)—11月18日(星期五)11:00,奖学金的申请必须严格按照此申请时间,过时将不再收取材料。
2、申请条件: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符合通知第一项“评审范围和要求”中的相关要求,并且符合所申请的奖学金的具体要求。
3、申请志愿:同一个团队或个人的项目只能申请1个项目制奖学金
4、申请材料:以下三类材料均提交完整才视为完成申请,以下材料均将提交给设奖方,请大家务必认真准备。
(1) 院设奖学金申请信息统计: https://www.sojump.hk/jq/10383990.aspx
说明:此项非常重要,申请时间截止后若学工办未收到申请人的问卷,则视为申请失败。申请人在问卷上提交成功则视为申请成功。若学生多次提交,将以最后一次为准。
(2) 纸质版材料:
请按照顺序用透明拉杆夹装订整理,交至凯原楼201进门右侧桌上,并在材料递交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① ? yh1122银河国际项目制奖学金封面.doc ?(点击下载)
② yh1122银河国际项目制奖学金申请表doc.doc (点击下载)
③ 项目相关材料
④ 所有项目参与人的中文简历
⑤ 所申请的奖学金要求提交的特殊材料
(3) 电子版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请扫描),请用windows系统压缩后以“奖学金名称+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pkulawjx2@yeah.net。
注:
《yh1122银河国际项目制奖学金申请表》填写及提交说明:
① 表头须填写所获得的具体奖学金名称,除“院评审小组推荐意见”一栏外,均需填写。
② 年级+学生类别示例:“2015级本科生”或“2014级法律硕士”
③ 指导老师意见一栏:需由指导老师填写推荐意见,若无指导老师则由主要负责人班主任填写。电子版中该栏无需填写。
四、奖学金的评审
1、时间:青春梦想奖学金面试暂定为11月26日上午进行面试,其他奖学金评审情况请密切关注学工网通知。
2、评审机构:yh1122银河国际成立专门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院设(可兼得)奖学金的通知发布、接受申请、评定与审核等工作。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是yh1122银河国际2015-2016学年院设(可兼得)奖学金评审的主要执行机构。
3、评审流程:本次奖学金评审将视申请及评审情况安排面试环节,申请同学如前往外地或国外请提前告知学工办。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依据学生的奖学金申请志愿、各项奖学金的要求以及面试表现等方面评审出奖学金的候选人,推荐给设奖方,由设奖方评定出获奖人。
本通知全部内容的解释权属于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内容的具体含义由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确定。如有任何问题,请发送邮件至pkulawstudent@163.com咨询.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