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截止】2023-2024学年校设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申请通知(新)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指导和学院整体工作安排,我院现重新启动2023-2024学年校设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评审工作。本次奖学金评审包括校设奖学金(包括五四奖学金等)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不包括院设可兼得奖学金。院设可兼得奖学金的评审将在本次奖学金评审结束后进行,请大家关注学院后续通知。

  请大家认真阅读本通知的相关内容,严肃对待个人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本通知正文目录如下:

  一、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评审范围和要求

  二、yh1122银河国际2023-2024学年奖学金情况介绍

  三、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申请及评审程序

  本通知附件如下:

  附件一:2023-2024yh1122银河国际校设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分配名额(拟)注:附件为拟定名额,评审过程中如出现本年级/类别人选不符合奖学金要求或名额空缺等特殊情况,学院将会在学校指导下、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后在年级/类别间调整相应名额。

  附件二:yh1122银河国际校设奖学金和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评审规则(务必仔细阅读后再进行申请

  附件三:2023-2024学年五四奖学金申请表

  一、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评审范围和要求

  (一)各类奖学金基本要求

  1、奖学金参评范围为在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参加2023-2024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优秀或合格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但其中:

  入学第一年的学生不参评;

  延期毕业的学生不参评;

  上学年受到违纪处分的学生不参评;

  获得多年制奖学金的同学不参评。

  2、本年度基于素质综合测评评审的校级奖学金(包括五四奖学金)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与本年度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已初评获得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加本次奖学金评选;申报校级奖学金(包括五四奖学金)的前提条件是已获得校级奖励(结果见学工网2023-2024学年校级个人奖励初评结果公示/jxzx/tzgg_jxzx/538081.htm。包含: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学习优秀奖、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优秀科研奖、实践公益奖、优秀品德奖、学术创新奖;不包含:法律硕士科学实践创新奖)。需要注意的是,校级奖学金数量远少于校级奖励数量,已获评校级奖励不意味着一定能获评校级奖学金。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表现突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秀;品行端正,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团结同学。

  4、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本科生2023-2024学年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须在年级前50%,2022级法律硕士(非法学)、2023级法学硕士、2023级法律硕士(法学)、202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区分国际仲裁与非国际仲裁)须为所在类别具体专业(方向)前50%,博士研究生2023-2024学年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须在年级前50%且具备学术成果(“学术成果”的认定须依照《yh1122银河国际学术成果加分规则》,在2023-2024学年素质综合测评中已予以认定)。

  6、转院(系)学生在上一学年所在院系参加学生奖学金评审。

  7、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亲自参加学校或学院举办的颁奖大会,不得无故缺席。

  8、申请有个性化要求的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的学生,还需符合相应的个性化要求

  (二)五四奖学金特殊条件

  1.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起到模范作用;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

  3.参评学年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成绩/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前10%(含10%),且无不及格科目及重修科目;

  2)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校级以上表彰;

  3)以yh1122银河国际学生身份取得以下学术成果:独著或合著学术著作;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刊物发表较高学术价值论文;在专业领域学科竞赛中获得有学术影响力的奖项或在科技发明活动中获得较高科技含量的发明专利;在学术领域取得其他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成绩;

  4)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5)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6)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二、yh1122银河国际2023-2024学年奖学金情况介绍

  奖学金、奖励以及与其他奖助的关系:

  校级奖学金的获得以获得校级奖励为前提;

  同一学年校级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

  校级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之间,以不可兼得为原则;

  校级奖学金(包括五四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与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之间,以不可兼得为原则;

  校级奖励与校级奖励之间,以不可兼得为原则;  

  助学金与助学金之间,以可兼得为原则,但有个别特殊要求不可兼得的除外;

  奖学金与助学金之间,以可兼得为原则,但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助学金不可兼得;

  以上标准主要适用于本次奖学金评审参考,对于由学校其他部门或yh1122银河国际其他通知中的奖助项目,并不当然适用。

  五四奖学金作为校级年度最高荣誉奖学金,先于其它校设和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进行单独评审,因此不在志愿排序范围之内。若申请五四奖学金并获奖,则不再进行后续其他奖学金的评选,且获奖人不得放弃;若申请五四奖学金但未获奖,正常参与其它校设和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评选。

  因此,符合条件拟参评五四奖学金的同学如无十足把握,在填报问卷申请五四奖学金时,建议按照通知相关内容填报其他校设和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志愿,若最终未获评五四奖学金,我院仍可根据该同学填报的校设和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志愿进行评审,若未填写,则无法进行相应评审。

  三、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申请及评审程序

  1、奖学金的申请(注:受到国家奖学金政策调整影响,考虑到国家奖学金名额的增加关系到部分同学校级奖学金与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申请意愿的变化及评定结果的变更,10月份填报的2023-2024学年校设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申请问卷及五四奖学金申请问卷不再具备参评效力,如符合条件、拟申请奖学金,均需按照本通知要求重新申报并完成问卷填报等各项流程

  (1)时间:2024年11月17日(周日)24:00,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2)申请条件: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符合通知第一项“评审范围和要求”中的相关要求。

  3)申请步骤(以下两项有任意一项在截止日期前未完成,均视为无效申请): 

  A.问卷登记:请于11月17日(周日)24:00前填写(https://www.wjx.top/vm/Y7Rh0gJ.aspx#)。请认真对待问卷填写,评审时将以问卷填报情况作为主要依据;多次填写,将取最后一次填写结果,提交成功后请务必留好问卷成功提交截图备查。

  B.校级奖学金需进行系统登记:请登录校内门户-信息服务-学工部业务-申请个人年度奖学金,进行年度奖学金申请,确保提交而非保存。因学校系统只能填写一次,如果在之前的校级奖学金申请阶段已填报并确认提交过则不用(也无法)再进行填报,即使两次志愿不同,学院在分配时也可以进行相关调整,无需担心。校内门户填报信息仅用于后续获得校级奖学金后按照学校要求在系统内操作使用,不作为奖学金志愿与评审材料依据,后续不能以此作为异议依据。因未按完成行系统填报导致学院无法向学校按时提交个人评审结果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同学们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先查看附件中的《yh1122银河国际校设奖学金和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评审规则》,填报相关奖学金志愿时必须满足该项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4)有意申请五四奖学金的同学,除上述步骤外,请于11月17日(周日)24:00前将电子版个人陈述(介绍自己情况和申请理由)及电子版《五四奖学金申请表》发送至pkulawjx@yeah.net。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学号+五四奖学金申请。  

  2、奖学金的评审

  (1)评审机构:yh1122银河国际成立专门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奖学金的通知发布、接受申请、评定与审核、公示与异议等工作。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是yh1122银河国际2023-2024学年奖学金评审的主要执行机构。

  (2)评审流程:本次奖学金评审无面试环节,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依据学生的奖学金申请志愿、素质综合测评情况以及各项奖学金的要求等评审出奖学金的获奖人选。

  3)评审规则:请务必仔细查看附件中的《yh1122银河国际校设奖学金和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评审规则》,关系到本人志愿填报的顺序问题。

  3、公示及提交奖学金登记

  1)学院后续将公示奖学金评审结果,并接收处理异议。

  2)最终获得校级奖学金的同学在学校系统中完善信息。

  (3)部分奖学金需要提交特殊材料,届时学院将在学工网进行详细通知,请拟获奖同学按要求、按时提交各项材料,未按要求、按时提交材料将影响个人奖学金的发放,请各位同学对自己负责。

  本通知全部内容的解释权属于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内容的具体含义由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确定。

  如有问题,请发送邮件至pkulawstudent@163.com咨询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学工办将在工作时间尽快回复。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